澳大利亚在WTO告了中国两次后,中国开始“反击”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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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两次在WTO状告中国后,澳大利亚在6月24日终于“迎来”来自中国的对等“待遇”。

据《环球时报》记者从商务部获得的消息,6月24日,中国就澳大利亚对自中国进口铁道轮毂、风塔、不锈钢水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出起诉。在此之前的2020年12月和今年的6月,澳大利亚分别就中国对澳大麦和葡萄酒相关产品进行的“双反”,在世界贸易组织提出起诉。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24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希望通过将澳方有关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既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世贸组织的权威性有效性。

商务部网站信息显示,2013年12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就对中国风塔反倾销调查做出初裁,决定对中国风塔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保证金;2015年3月26日,对中国不锈钢拉制深水槽作出双反终裁,对中国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8年6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初步裁定进口自中国的铁道轮毂存在倾销行为。

高峰在24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这三起案件中,澳方认定倾销与补贴的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分别于2019年对自中国进口的铁道轮毂、风塔分别采取或延长反倾销措施,并于2020年对自中国进口的不锈钢水槽延长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高峰强调说,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这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世贸组织规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希望澳方采取切实行动,纠正错误做法,避免对相关产品贸易的扭曲行为,尽早使相关贸易回到正常轨道。

中澳经济高度互补,中国是澳大利亚最重要的贸易顺差来源国之一。根据外交部去年发布的消息,在过去20年里,中澳双边贸易额从不到100亿澳元增长到2019年的2350亿澳元,已有超过12000家澳大利亚企业在华设立了分支机构。中国连续11年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现在已经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国际学生和游客的来源。

但澳大利亚罔顾经济上双方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将经贸、投资、科技等问题政治化,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中国分别做出对澳大麦和葡萄酒产品进行的贸易措施后,澳大利亚随即做出激烈反应。上周六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宣布,将就中国对该国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一事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去年12月16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就中国征收澳大麦反倾销及反补贴关税问题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澳大利亚一方面在世贸组织对中国提起诉讼,但是另一方面仍然希望与中国加强沟通,以谈判来解决贸易争端。

《环球时报》记者自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查询的数据显示,与印度和美国一样,澳大利亚一直以来是对中国进行“双反”等贸易救济措施最为活跃的国家。数据显示,1995年至今,澳大利亚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87起,其中2020年共9起,仅逊于印度和美国,列全球第三位。而相比之下,1995年至今,中国对澳大利亚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5起,其中,2020年2起 。

高峰表示,当前,世贸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方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有损世贸组织规则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22日告诉《环球时报》,“双反”是国际上常用的贸易救济措施,中国对澳大利亚相关产品实施“双反”是在WTO框架下,以WTO原则为出发点所采取的措施。而事实上,多年来中国是全球“双反”的最大受害者,国外习惯了对中国进行贸易限制,却不能忍受中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是明显的“双标”。白明认为,中澳之间在经贸上存在明显的互补关系,希望澳大利亚能够珍惜这一关系,多做有利于双方经贸关系的事情。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