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库脱贫攻坚:做好“兜底保障”不漏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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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库脱贫攻坚做好“兜底保障”不漏一户。图为法库的一处农业大棚。 沈殿成 摄

中新网沈阳6月17日电 (沈殿成)沈阳法库县秀水河子镇杨家堡村建档立卡贫因户褚玉田老人在自家菜园子里忙活,他没想到自己有天也能纳入到低保户的行列中,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我和老伴体弱多病,孙女有先天性癫痫病,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儿媳在家照料,儿子儿媳给孩子治病花了不少钱,一家都挺困难。后来民政局打听了我们家情况,就给我们办了低保,现在我们也享受国家政策了,我特别感谢国家,感谢他们。”褚玉田老人对记者说。

2020年是中国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在“五个一批”攻坚任务中的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针对不同困难的贫困群体,法库民政部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坚持“精准施策,不漏一户”。

褚玉田老人,就是众多享受到法库民政“兜底保障”中的一户。他们的情况符合“因照料、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重度残疾、重病家庭成员,不能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每户限1人),视同无劳动能力”政策条件,因老人的儿媳按照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孩子所以做无收入计算,老人的儿子按灵活务工收入60%对其家庭收入适当扣减计算,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在2020年5月被纳入低保。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法库民政部门适当放宽和优化准入条件,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秀水河子镇三家子村何其民,就是这类情况的受益人。因何其民为肢体二级残疾,在办理低保时按照政策,为他省去了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开公示等环节,简化程序,于2020年5月直接给予单独保障,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农村低保标准480元/月全额救助。

针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或脱贫后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成员供养或独自生活的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单亲儿童直接给予单独保障,使其参照农村低保标准受到全额救助。享受这一政策服务的,有叶茂台镇闫荒地村的关尔昊。他肢体一级残,父亲车祸死亡,母亲失踪(无法院判决),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自己无生活自理能力,2020年6月,法库民政对他给予单独保障,按农村低保标准480元/月全额救助。

同时,法库民政部门还针对纳入低保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条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6至12个月渐退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实现“规范操作、精准识别、精准施策”,促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真脱贫,稳脱贫。

目前法库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由民政实施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达到299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ロ的17%。同时采取分类施保措施,对115户建档立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分别按不低于保障标准的30%和20%,增发分类救助金,进一步提高了救助水平,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