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被告否認故意殺人

文匯網

text

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當日,備受關注的復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圖片:新華網

【亞太日報訊】香港文匯網消息,2013年4月1日復旦醫學院碩士研究生黃洋因飲用寢室飲水機中的水中毒,4月16日經醫院救治無效身亡。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12月1日,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從林森浩代理律師唐志堅處獲悉,該案將於12月8日在上海市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林森浩的上訴狀極為簡單,並稱林森浩沒有故意殺害被害人黃洋。

據新民網報道,唐志堅律師稱,目前是法院的口頭通知,書面材料下午才到。根據口頭通知,該案將於12月8日上午10點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屆時,唐志堅律師將和斯偉江律師一同擔任林森浩的律師為其辯護。

據介紹,林森浩的上訴狀極為簡單,不超過350個字。“上訴人沒有殺害被害人黃洋的故意,被害人黃洋所飲入的二甲基硝胺的劑量能否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的事實不清,認定上訴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認定錯誤,請二審法院予以改判。

新聞回顧

2013年4月1日復旦醫學院碩士研究生黃洋飲用寢室飲水機中的水後,身體不適,有中毒症狀

2013年4月11日復旦大學報案。上海警方在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鎖定黃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黃洋經醫院救治無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復旦投毒案開庭審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林森浩因瑣事而採用投毒方法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林森浩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罪行,尚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審代理律師唐志堅正式受林森浩委託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