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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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辽宁召开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现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中新网沈阳10月28日电 (韩宏)辽宁决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目的是借助第三方评估机制,“倒逼”制度落实。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鹏28日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上如是说。

当天,会议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辽宁增量审查提质扩面,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的制度要求,认真对照“18个不得”的审查标准,逐项审查是否存在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2020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对新出台的33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有违公平竞争内容的一律不予通过,从源头上把住政策关口,为市场主体减负。

同时,对9.1万件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8066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纳入了政策措施库。辽宁省共废止和修改了94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和激发了市场活力。

辽宁要以第三方评估为契机,高标准推进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评估结果,与政府部门协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还要通过第三方评估,全面了解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价。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保政策措施符合竞争政策要求。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公平竞争审查中的社会监督作用,努力构建公平竞争审查社会共治格局。

李鹏指出,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归根结底要让每一个政策制定者、审核者、决策者,牢固树立竞争意识,熟练掌握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辽宁要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用好评估结果,对制度落实好的,促进竞争环境形成的地区和单位应当通报表扬;对制度落实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应当通报批评;对严重损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责令制定机关立即纠正,拒不整改的要立案调查;对利用政策疏漏实施垄断行为的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打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