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4项重点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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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发布会现场。 张茜翼 摄

中新网海口4月15日电 (记者 张茜翼)海南15日下午发布4项重点人才政策,包括《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办法》《海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当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陈雷称,《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主要立足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对各种类型的人才团队给予支持。该《实施办法》主要是通过开展“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和“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评选的方式激励支持人才团队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支持。

一是普惠的创新创业支持,比如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优先申报科研经费,优先推荐申请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申请人才信用贷款等。二是全面的服务保障待遇,比如团队人才可以选择在海南任一城市落户,子女申请转学到海南省就读高中按等级相当原则协调安排等。三是重点的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评选的“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给予1000—3000万元建设资助,通过绩效考核的还可延长一个周期给予同等支持。

配套该《实施办法》而制定的《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工作方案》,紧扣海南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提出了2020年启动建设百个以上“海南省人才团队”的目标。

为吸引大师级人才来琼发展,海南制定《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适用对象只是全职来琼、在琼工作的大师级人才(即两院院士同等类别人才)。据介绍,该《实施办法》分别从人才补贴、人才公寓、用车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入学、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等6个方面给大师级人才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其中人才公寓、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是对海南省原有政策的进一步明确,而给予300万元人才补贴、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则是新增的支持举措。

发布会称,出台《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全省新型智库建设、集聚高端研究型人才。新出台的《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分总则、建设任务、组织管理、成果管理、经费管理、评估考核和附则共七章,提出将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对认定的重点智库将给予政策倾斜,必要时可制定“一库一策”予以重点支持。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陈雷介绍,在《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1+N”具体解读为“1+9”,意思就是采取“1+9”的方式对人才进行分类评价。“1”就是从总体上对人才的评价原则、内容、标准等方面作统一要求,“9”就是从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技能人才等9类人才试点,按照每类人才的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设计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随着方案的深入实施,目前“1+9”的方式还可能扩展到更多人才类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