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长5.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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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会现场。 孙睿 摄

中新网西宁4月15日电 (孙睿)记者15日从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会上获悉,与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对比,工业源增长44.8%、符合普查范围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增长6倍、非工业锅炉增长59.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长5.3倍。

当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国务院委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以视频方式对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生杰介绍,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腹部,总面积72万平方公里,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拥有世界上最大面积的高寒湿地、高寒草甸等生态系统,对中国乃至全球气候调节发挥着重要作用。青海各类资源丰富独特,境内探明矿产资源132种,其中59种矿产储量居全国前十位、27种居全国前3位、11种居全国首位。被誉为“聚宝盆”的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在全国独具优势,还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和储量可观的有色金属、贵金属资源,是中国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接续地。

从2017年3月起,青海省、市(州)、县及工业园区逐级组织开展并组建机构、落实经费、制订实施方案、宣传发动、人员选聘培训、入户清查和全面普查、表格填报、数据录入、审核汇总、数据上报、普查档案整理、报告编写等一系列工作。

两年多来,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最终经国家核定普查对象共计12347个,其中工业企业268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96个,生活源898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79个。与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对比,工业源增长44.8%、符合普查范围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增长6倍、非工业锅炉增长59.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长5.3倍。

“经过10余年的发展,普查结果进一步摸清了各类污染物排放现状,反映出污染治理能力的提升及存在的不足,查找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薄弱点,将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精准治污理提供科学依据。”张生杰说。

张生杰表示,此次普查结果与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其地区、流域和行业分布的总体情况基本相符,普查数据完整、规范、合理和准确。普查数据成果已应用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排污许可证管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燃煤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同时,为推动农业农村部门重新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工信部门成品油专项整治、西宁海关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整治、税务部门环境税征收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