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撰文駁李柱銘:無人可漠視中央合法權力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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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大公網消息,行政長官梁振英9日在美國《紐約時報》撰文,反駁李柱銘早前稱國家違背《中英聯合聲明》有關承諾的抹黑言論。梁振英指出,香港或外國都沒有人可漠視中央的合法權力,任何所謂中國政府“幹預目前關於選舉制度改革討論之言,都屬無的放矢,他強調國家關心香港未來的選舉制度、經濟和社會發展,順理成章,法有所據,並不違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原則。

紐時撰文反駁李柱銘

李柱銘本月4日於《紐約時報》發表文章,把香港的示威活動形容為“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最後防線,其所指的核心價值包括法治、新聞自由、良好管治、司法獨立和保障基本人權,並聲稱中央違背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作出的承諾。

梁振英9日則在《紐約時報》撰文反駁,指香港回歸17年來,政府履行承諾,維持普通法法制、廉潔而有效率的政府和獨立的司法機構,受到香港傳媒和國際傳媒的嚴格監察;鼓勵並發展基礎設施,以確保市民可以快速連接互聯網,暢通無阻,並致力在這個高度自由開放的大都會推動和諧共融。

梁振英續指,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完全沒有提及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只有1990年頒布並適用於全國的基本法,訂明最終達至行政長官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梁振英強調,《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都訂明,在行政長官選舉選出的人,會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不論談論目前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或者在二零一七年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香港或外國都沒有人可以漠視中央的合法權力。他又說,香港並非一般的民主地區,在現行制度下,行政長官的權力遠遠大於西方民主國家的市長,而須向中央和香港人問責。

梁振英又強調,任何所謂中國政府“幹預目前關於選舉制度改革討論之言,都屬無的放矢,國家關心香港未來的選舉制度、經濟和社會發展,順理成章,法有所據,並不違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