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目标落地,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及创新发展。《意见》提出的26条具体措施,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相关内容的进一步细化。《意见》不但为大湾区未来的金融发展的拓展了边界,也通过渐进式改革的方式,为中国的全面金融开放大胆做新尝试、新布局。
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百年一遇的疫情冲击的背景下,这些举措还有助于给面临融资困境的各类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手段,对提振经济、托底民生也意义重大,可谓“一石多鸟”。
本次《意见》主要包括了5大方面26项金融创新改革措施来支持相关领域的发展,尤其在以下领域有很多看点。
一、 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近年来粤港澳人民币跨境使用发展稳健,以广州为首的结算试点通过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升跨境融资服务效率,逐渐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与企业的基本金融需求,人民币跨境业务量位居全国前列。《意见》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非银行债务人直接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基于“展业三原则”进行业务办理。该项建议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截至2020年4月末,深圳银行已为55家企业办理了外债登记注销,涉额约10.4亿美元。
《意见》同时提到,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也符合《纲要》“共享发展、改善民生”的基本原则,通过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服务,或设立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从而进一步连接三地的金融市场。
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以投融资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意见》明确指出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未来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融资的重要性。《意见》支持各地政府机构坚持市场化导向,高效对接海外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人民币资金,针对实体经济的相关业务需求精准发力,逐渐提升人民币资产影响力,加速其国际化进程。“一带一路”对人民币真正“走出去”有着重要战略意义,其中,如何为企业提供合适的融资工具为重中之重。2019年1月,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注册资本约为40亿人民币的深圳博约国际投贷基金正式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成立,进一步扩大了跨境人民币/外币资金池,为有跨境投资需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了更多资金出境的渠道。
三、加大银行、证券业开放力度
《意见》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期货公司。此举有望帮助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创新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渠道,与港澳两地金融市场相对接、乃至上市。这将大大推动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及制度向国际规范的靠拢,有利于促进资本流通,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竞争力。
四、金融渠道多元化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意见》强调要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同时要优化“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建议还包括了对“南向通”的适时研究,表明国家对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提速。2017年7月北向“债券通”正式启动,为香港或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配置人民币资产的渠道。我国近年来债券收益率略优于其他国家,吸引大量外资通过“北向通”购买人民币债券资产,2019年共达成5.3万亿元的交易量。然而,由于监管、跨境资金流动及可投标的数量过低等原因,“南向通”至今仍未开通。若未来有望开通,可帮助简化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债券的流程,并对接投资者旺盛的跨境资产投资需求,投资者可投资更多样的产品,如中资美元债、城投债等。
与此同时,《意见》也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如鼓励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上述政策支持都将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机构的差异化发展。
五、加强科技创新与金融合作,发展绿色金融
粤港澳大湾区不仅金融基础雄厚,金融科技也发展迅猛、潜能巨大,在2018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指数(GFHI)排名第5位。得益于香港、澳门、深圳等地的人才多元化和极高的科技创新意识,粤港澳大湾区近年来孵化了一批又一批优质的科创企业,2019中国金融科技竞争力100强企业里有10家来自于粤港澳大湾区。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虚拟银行和移动支付为这两年金融创新的焦点。2018年10月,腾讯香港WeChat Pay电子钱包获批在粤港澳大湾区试行,覆盖区域内约80余万商户,切实改善了当地居民的支付便利程度。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WeBank)在数字基建上也有所建树,2019年2月与澳门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以区块链技术为澳门电子政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推动区域的融合发展。
《意见》还指出,要大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如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研究设立广州(碳排放)期货交易所等。“十九”大报告中绿色金融为我国经济转型主要目标之一,粤港澳地区可借鉴国际碳市场的经验,加速香港等地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及发展碳金融衍生产品等;另外,此举也有利于推动该地区ESG投资理念的实践。
六、遵从审慎监管原则,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意见》指出的粤港澳大湾区内需要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监管的“沙盒”,包括对金融法规、货币制度、及汇兑制度的统一监管。由于三地金融监管制度多元化,更要大力推动金融人才间的培养与交流合作,加强三地间协调沟通机制。另一方面,《意见》明确要以“三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原则建立完备的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力度。2020年1月,深圳人民银行已正式与澳门金管局签订合作协议,旨在更好地通报反洗钱监管及案件风险。除了帮助三地监管机构协作、管理风险的同时,《意见》也强调了保护投资者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其他城市相比,香港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定的法规最为详尽,设立了如投资者赔偿基金,披露权益及首发上市公司“双重存档”等制度。在全面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下,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可以加速金融创新与融合,监管制度取长补短,从而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