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正研究成立新的航運機構 拓高增值航運服務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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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15日透露,香港作為世界航運中心,港口活動頻繁,有需要自我增值,當局正研究應否透過法定形式,成立新的航運機構。

在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的港澳專章,提到中央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競爭優勢,包括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梁振英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議,要成立新的法定航運機構,推動航運服務發展。本月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在談及香港時,也指未來5年要“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支持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

梁振英15日出席金融發展局舉辦的就業信息日致辭時表示,金融的發展應包括海事活動,而香港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航運中心之一,港口活動頻繁,有條件如另一個世界航運中心英國倫敦般,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包括船隻保險、船隻租賃等,作自我提升。

梁振英透露,特區政府正考慮成立一個新的航運機構,及研究以法定或非法定形式成立的利弊。成立法定機構定有好處,只是他擔憂立法會的效率,以及在機構成立的過程中,會受立法會拉布所影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