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本週發佈了業界期待已久的智慧手錶Apple Watch,但令人意外的是,蘋果並未按照慣例將這款智能手錶命名為“iWatch。
在蘋果之前的產品中,大部分名稱都以“i開頭,如iPhone、iPad、iPod和iMac等,但在週二的新品發佈會上,CEO蒂姆•庫克(Tim Cook)卻發佈了兩款以“Apple而不是“i開頭的產品,分別是移動支付平臺Apple Pay和智慧手錶Apple Watch。
就此,路透社發表評論稱對於花費數億美元進行市場行銷和廣告宣傳的蘋果而言,此次選用“Apple為新產品命名絕非草率之舉。一些品牌專家認為,蘋果此舉有兩大用意:Apple Watch是蘋果2010年以來首款新類別產品,蘋果希望通過命名來突顯這款產品;其次是向公眾傳達一個信號,蘋果正邁入一個全新的領域。
此外,也有分析師認為,Apple Watch的命名代表了這款產品的定位。Apple Watch是iPhone的配件和伴侶,需要與iPhone連接才能執行一些工作,而不是一款完全獨立的產品。
騰訊科技則認為,由iWatch到Apple Watch的命名更改,可能不是出自蘋果的本意,主要是基於商標的考慮。
蘋果在研發iWatch的傳聞已久,許多公司都瞄上了搶注蘋果商標這門生意。趕在蘋果之前,iWatch商標權已被其他公司在美國、英國、歐洲部分地區和中國搶先註冊。除了已經在日本、墨西哥、俄羅斯、臺灣、土耳其等國家和地區完成iWatch註冊之外,蘋果在其他主要國家所面臨的商標權問題都有待解決。
iWatch商標在美國的持有人是一家位於加州名為OMG電子(OMG Electronics)的公司。在英國,一家名為Probendi的網路服務公司從2008年起就是iWatch商標的持有人。在中國,至少有九家公司宣稱擁有該專利權,儘管其中的大部分已經失效。另外,還有一家公司持有iWatching商標。
據統計,蘋果公司在上述國家的iWatch商標申請絕大多數被駁回,少部分被提起了商標異議。
蘋果註冊iWatch商標也遭到了來自傳統手錶廠商的阻力。
今年5月,瑞士手錶製造商斯沃琪(Swatch)試圖阻止蘋果使用“iWatch商標。斯沃琪首席執行官尼克•海耶克(Nick Hayek)表示,iWatch與斯沃琪旗下的iSwatch品牌太過相像,而且斯沃琪已經在部分國家註冊了“iWatch商標,斯沃琪銷售一款叫做“iSwatch的手錶。海耶克認為,由於兩款品牌名稱太過相像,蘋果可能對iSwatch品牌造成損害。
在商標申請上受阻,令蘋果不得不另闢蹊徑。
對此,蘋果尚未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