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上訴案:控方批許濫權圖利損公衆信任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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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前香港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控辯雙方5日完成一連四天陳詞,上訴庭押後書面裁決。代表控方的英國禦用大律師David Perry在庭上陳詞指,許仕仁位居要職,其行爲不但存心不良,更濫用職權以賺取私利,令其除了效忠市民外,還暗地裏效忠新地,破壞公衆對官員的信任,其行爲失當的嚴重性是無容置疑。

針對控方指,無須證明收甜頭的公職人員要答應作出某特定的行爲就可入罪;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英國禦用大律師Clare Mongtomery 5日在庭上辯稱,控方必須要證明許仕仁收取“甜頭”後,答允爲對方做出特定的行爲,才能將之定罪,又稱控方爲了確保將被告等入罪,就不理會基本的控罪元素,即有否彼此協議達成串謀勾當,有否意圖及有否作出特定行爲等。基于原審法官犯了法律錯誤,應撤銷有關定罪。

不過,Perry強調,身爲公職人員收受甜頭,已違反公職人員應有的忠誠及誠信。Perry表示,公職人員基本的職責就是服務社會,爲公衆謀福祉。換言之,公職人員一旦利用其職權收甜頭已屬嚴重渎職,便能成罪。

案中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後,每天都要執行政務司司長的職權,但許卻蓄意出賣其忠誠予新地,此舉已屬渎職。

Perry指,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員時完全正確,平衡雙方情況及公正,並沒有任何犯錯。控方重申,被告等人均面對串謀指控,並不存在不合邏輯的裁決,莫非因郭炳江、郭炳聯脫罪,就等同陳巨源都要罪脫。

許仕仁早前因串謀公職人員行爲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多項罪成,被判囚7年6個月,兩罪成立的陳巨源及關雄生,分別被判監6年及5年,至于只有一項罪名成立的郭炳江則被判入獄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