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涉黑团伙非法成立拆迁队逼迫村民搬迁 首犯一审获刑23年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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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介休市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审理被告人赵尚庭等28人涉黑案。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多达20余起,通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介休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尚庭通过承包经营麻凹煤矿取得原始资本积累,利用煤炭资源整合获取巨额财产后,开始疯狂敛财,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温进、岳来生为骨干成员,被告人赵殿伟等9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何霖等1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介休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赵尚庭等28人涉黑案。山西省高院供图

该组织在移民搬迁工程中,非法成立拆迁队,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携带铁锹、镐把等作案工具,对不愿搬迁的村民进行殴打,强行推倒村民的院墙和大门,打砸村民住房玻璃,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村民连续多年聚集上访告状。

该组织在经营KTV期间,组织成员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为他人经营的摆放有赌博机的游戏厅提供非法保护。该组织在高利放贷后,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讨要债务,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多达20余起。

该组织通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介休市城区商业中心及介休市义棠镇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介休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赵尚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27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