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王鑫
4月19日晚,证监会就“不受理不审核前官员突击入股的IPO公司”传言做出澄清和解释。
证监会称,近日个别媒体有关“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投资入股拟上市企业的,证监会一律不予受理,已受理的暂停审核”的报道内容不实。对于涉及系统离职人员投资入股的IPO申请,证监会均正常受理,并严格依法推进审核复核程序。
4月18日,据自媒体报道,监管层在近期内部下发通知,要求对证监会前官员和前发审委委员直接或通过参与发起基金间接投资的IPO项目进行重点核查,需说明这批特殊身份股东具体的参股和持股情况以及合理性,并要求提供详细的资金来源等证明。
上述报道还称,监管目前已经暂时叫停了存在这些特殊股东的项目,换言之,凡待申报IPO企业中存在有证监会前官员或前发审委员入股的企业,其IPO申请将暂缓不予受理,已申报企业则暂停推进。
证监会称,正在全面排查在审企业,对存在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形的,加强核查披露,从严审核把关,同时正抓紧补齐制度短板,系统规范离职人员入股行为。
证监会表示,一直以来,证监会始终注重加强对突击入股、利益输送、“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行为的监管规范。一是在股东信息披露核查过程中,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专项报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况;二是对存在此类情形的,组织相关证监局开展廉政核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审核注册人员的廉政监督,严格落实不当说情报备等制度,重点关注系统离职人员;四是建立内审复核机制,对相关企业的审核工作强化内审监督,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
证监会称当前正在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拟上市企业的制度规定,有针对性采取加固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重点盯防利用原公权力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二是人员离职前进行专门谈话提醒,要求做出不得违规入股的书面承诺,研究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要求;三是制定专门审核指引,强化发行审核中对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靶向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送、从严处理;四是完善内审监督复核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回避、与监管对象交往报告等制度规定。
“证监会依法审核,怎么能干违法的事呢?必须辟谣!审查合规了,就延长锁定期,有违法犯罪就移交司法机关。”华泰联合前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表示,前官员入股拟IPO公司,证监会要核查,要披露,要确认是否有违法,规章制度在研究中,但暂停受理不让上市是无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