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一年刑拘10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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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 刘晨洋 摄

中新网长沙2月8日电(傅煜 李科)湖南省公安厅8日对外透露,2020年,湖南警方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838起,刑事拘留1049人,移送起诉1523人,侦办案件数同比2018、2019年分别上升462%、299%,所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数超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

过去一年,湖南公安机关牢牢抓住“访、巡、打、治”等关键环节,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深入打击整治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长春介绍,2020年,湖南省公安厅梳理案件线索410余条,推送给14个市州落地核查,并分三批对43起职业化、团伙化、跨地域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成功侦办了岳阳6·30环洞庭湖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岳阳县渔政站站长彭某明、副站长张某程等一批公职人员参与非法捕捞犯罪等典型案件。

据悉,在岳阳6·30环洞庭湖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岳阳市公安局经大半年深入侦查,同时在岳阳、湘阴、屈原管理区和重庆等4地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3人,收缴专业大型非法运鱼车辆5台、船只9艘,现场缴获渔获物6000余斤,成功摧毁一个涉及湘、渝、沪3省市的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犯罪团伙。

突出“水陆空”立体化布局、“白天黑夜”全时段覆盖、“专群结合”多主体参与,湖南在禁捕水域构建严密的巡查防控网。同时对摸排掌握的1万余名涉渔重点人员登记造册、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涉渔重点人员特殊时段在重点管控水域活动的,立即预警并快速处置。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目前湖南禁捕水域成规模、有组织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已得到有效遏制,公开使用禁捕渔具和电捕鱼等现象明显减少。”胡长春表示,新春佳节来临,湖南各级公安机关将坚决做到“春节放假但禁渔不放假”,持续抓好常态化巡查、立体化防控、链条化打击、社会化宣传,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禁,持续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