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政策出炉,鼓励开展示范应用

界面新闻

text

9月22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日前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正式决定在政策层面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工作。

据了解,在今年4月,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最终,五部门通过明确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方案并发布此次《通知》。

根据《通知》显示,未来国家相关部门将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中央财政则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中央财政将采取“后补助”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此举可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争取用4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也就是说,国家相关部委针对于现有新能源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从购置补贴向示范应用转变,目标是在4年后取得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建立完善的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同时,正文明确了4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方式,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二是示范内容,示范城市群应找准应用场景,完善政策环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构建完整产业链;三是示范城市群选择,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示范城市群;四是组织实施,示范城市群确定牵头城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示范。对此,五部门将依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全程跟踪指导示范工作,并实施节点控制和里程碑考核。

据统计,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一直采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截至2020年7月,国内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加氢站约80座。不过,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加氢设施建设难等突出问题。

在具体实施方面,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双极板、氢气循环系统、空气压缩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技术在示范城市群配套不低于500辆燃料电池汽车,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综合测试,实车运行验证超过2万公里,技术水平和可靠性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可获得额外奖励。同时,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重点推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示范应用,将其作为纯电动汽车的有益补充。

并且,《通知》明确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经济性,推动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有效协同,降低氢气制、储、运及加注等环节成本。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管理,示范期间推广车辆应接入五部门认定的信息平台,实时上传运行数据。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积累车辆运行数据提升产品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