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香港統計處29日首度發表詳盡的劏房(即隔斷房)研究報告,顯示全港有8.64萬個劏房,共約19.55萬人居住,人均居住面積僅約5.7平方米。
據香港屋宇署網站介紹,劏房,即分間樓宇單位,一般是指在建築物原先經批准的圖則上顯示的一個樓宇單位,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是常用以形容香港劏房的一句話。
香港寸土寸金、樓價高企,不少低收入群體不僅買不起房,就連一套單位的租金也超出他們的負擔能力範圍,而劏房租金低廉,這就讓其有了市場生存空間。
人均居住面積約5.7平方米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統計處29日的報告指出,目前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約61.8平方英尺(5.7平方米),較監倉標准約多27%,但較公屋(政府興建,以較低價格出售或出租給市民)人均居住面積75平方英尺(約爲7平方米)爲低。
報道同時指出,香港中文大學“未來城市研究所”土地資源及房屋政策研究中心于上月底亦發表類似調查,指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不足48平方英尺(約爲4.5平方米),與懲教署監獄囚倉的人均標准空間相近。
青壯年住戶居多 租金占收入中位數30.8%
報道說,以往社會對劏房戶的想象多是失業、退休、領政府援助金或單親的家庭,但統計處調查發現,劏房人口中,38.6%介乎25至44歲,比例占最多;其次是45至64歲,占23.9%;15歲以下或15至24歲住戶各占不足兩成,65歲或以上則只占6.4%。
另15歲以上劏房人口中,有69.8%有經濟活動(即有工作或做生意等)。
統計處指劏房月租中位數3800元(港幣,下同),住戶月入中位數1.18萬元,租金占收入中位數爲30.8%。沒有經濟活動的只占30.2%,包括學生,做家務的人和退休者等。
爲了方便上班上學而住劏房
最多受訪者指是爲了方便上班上學而住劏房,占整體37.5%,另有17.4%說有經濟困難,指因親人居所太擠迫或家庭問題而居于劏房的住戶則各有約6%。
姚松炎說,今次調查揭示不少劏房戶有工作,只因收入較低而居于劏房。若幫這班住戶的方法是在偏遠地區建公屋讓他們上樓,要考慮他們未必接受,因若搬走,他們將失去工作機會。
安全問題成隱患
近年來,香港涉及劏房的意外不在少數,這也引起了社會對劏房安全問題的關注。
2010年1月,土瓜灣馬頭圍道45J號唐樓倒塌,造成四死兩傷慘劇。肇事唐樓被改建成多個劏房出租。不過,屋宇署認為,樓宇倒塌是因為“其中一條結構支柱受到外來力量的破壞”,否定劏房加重樓宇的負荷,造成倒塌。
2011年6月15日,土瓜灣馬頭圍道一幢八層高的舊樓發生大火,釀成4死19傷慘劇。
2015年2月5日,荃灣二坡坊一座唐樓清晨發生火警,造成一死一傷。有區議員表示,起火的閣樓分成八間劏房,住戶全部獨居,有部份是長者,火警中的一名傷者亦是閣樓劏房戶。
是否合法?屋宇署:不涉及樓宇的結構可獲豁免
既然安全隱患如此嚴重,那麼在香港建造劏房到底是否合法呢?
據港府屋宇署網頁介紹,與分間樓宇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屬於受《建築物條例》規管的建築工程。
然而若建築工程(小型工程除外)在建築物內進行而不涉及樓宇的結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1(3)條的規定是屬於豁免審批建築工程。
屋宇署同時提醒,若有關工程質量欠妥,可能會影響樓宇安全及衞生,包括因開鑿額外門口而影響逃生通道、開鑿額外通風洞口而影響耐火結構、排水渠工程欠妥導致滲水、及過度加設間隔牆和加厚地台而令樓宇負荷過重等。
不過,即便事前提醒和事後追責均很到位,香港劏房的建築監管、安全隱患仍是亟需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