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阳1月20日电 (通讯员 周健 胡海鹏)“拖欠了5年多的工资拿到手了,我们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湖南省衡东县吴集镇农民工稂知徕20日说。
2013年初,福建闽侯铁路开建,承包商赵某、张某先后组织稂知徕等35名农民工到福建闽侯县修建铁路,负责填石、木工、浇筑等工作。一年后工程完工结算,承包人在支付一定数额劳务工资后,又组织上述农民工到佛山、河南等地施工,并欠下农民工工资23.4万元。
“5年多时间里,我们多次找到承包商赵某、张某,但一直没有要到拖欠的工资。”稂知徕说,承包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迟迟不兑现拖欠的工资。
工资发放现场。 周健 摄
2016年,稂知徕等人向衡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支持35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判决被执行人赵某、张某按期支付工资23.4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张某迟迟未能履行付款义务,35名农民工依法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利用线上线下综合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争取将该案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执行法官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赵某、张某,并告诫他们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构成拒执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相关单位近两个多月努力,被执行人赵某、张某于1月19日将工资款如数上交给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该局当天现场为35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5年多的工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