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晓云
1月10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连开十张罚单,包括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七家银行和瑞银信、通联支付、杭州市民卡三家支付机构被罚,十家机构合计罚款3143.66万,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其中,浙商银行领到的罚单金额最大,因违反《反洗钱法》四项规定,被罚1010万。
具体来看,浙商银行存在4类违法行为,分别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央行杭州中心根据《反洗钱法》,对前述四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160万元、30万元、210万元、610万元,合计罚款1010万元。
7家银行中,建设银行的罚单金额紧随浙商银行其后,为400万。建设银行杭州分行存在2类违法行为,分别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央行杭州中心根据《反洗钱法》,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200万元、200万元,合计罚款400万元。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因存在8类违法行为,合计罚款234.1万元,具体为1金融统计存在错误;2少缴财政性存款;3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备银行结算账户资料信息;4假币收缴不规范、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5违反国库管理规定;6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8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其中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央行杭州中心根据《反洗钱法》,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100万元、110万元。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3类违法行为,合计被罚157.2万元,具体为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开立账户未报备;银行结算账户身份证信息登记错误;3.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1)未按规定报送客户备付金的存管或使用情况等信息资料;(2)未对支付机构违反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的申请或指令予以拒绝。其中,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央行杭州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处罚款150万元。
渤海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5类违法行为,合计被罚163.2万元,具体为1金融统计存在错误;2(1)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部分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资料;(2)个别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个别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所附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早于购销合同日期;3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4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5(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进行可疑交易报告;(3)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此外,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2类违法行为被罚70.12万,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因存在6类违法行为被罚16.7万。
除了前述7家被处罚的银行机构,3家支付机构中值得注意的是,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瑞银信)浙江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502.77
万元,并处罚款
499.46
万元,共计罚没款
1002.23
万元。
1月10日,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瑞银信重庆分公司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809.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罚款15.4万元,也就是说,瑞银信同日连收两张央行大罚单,罚金超过1800万。
此外,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给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11万元,处罚款60万元,罚没款合计88.11万元。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罚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