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公报22日晚间公布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命令,修改政党法部分条款,逐步解除政党活动禁令。
泰国副总理威沙努表示,政府公报宣布修改政党法,延长政党参加大选前的准备时间,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告即日起至2018年3月1日;第二阶段为2018年3月1日至4月1日;第三阶段为2018年4月1日后;第四阶段正式解除所有政党活动禁令。
他表示,在完全解除政党活动禁令前,将先放宽一些措施,让政党准备一些选前事务,但政党大会须等到解除党禁后才可举行。
泰国总理巴育此前曾表示,他将于明年6月公布大选的日期,预计2018年11月将举行大选。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