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判决:奢侈品可禁止经销商网售旗下商品,以保持高端形象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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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最高法院裁定,奢侈品牌可禁止零售商在亚马逊等互联网平台上销售其产品,以保护品牌的高端形象。

12月6日,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欧盟的最高法院)针对美国化妆品公司Coty和德国零售商Parfümerie Akzente之间的诉讼,做出了这项裁决。

据华尔街日报12月6日报道,德国零售商Parfümerie Akzente将Coty的产品放在了亚马逊上售卖,Coty对此强烈反对,并援引合同条款,禁止对方将自己的商品通过第三方销售。双方因此发起了诉讼。

欧洲法院的判决认为,Coty此举没有违反欧盟法律。并称如果是为了保护品牌的奢侈品形象,而且对所有零售商都统一要求,那么公司可以在与零售商的合约中施加这样的条款。

Coty拥有Calvin Klein,Mark Jacobs,Chloe等品牌的化妆品线。对于欧洲法院的这项判决,Coty非常欢迎,称:“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不确定,这项判决意味着奢侈品牌终于能够决定自己在互联网平台上如何定位。”

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少,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一个代表电子商务平台的团体称,“此项决议对数字统一市场的发展没有好处,对想要在线购物的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个坏消息,他们的选择会变得更少。”

这项判决开了一个先例,允许其他奢侈品牌禁止分销商在亚马逊、eBay和其他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自己的产品。

据英国金融时报12月6日介绍,奢侈品在市场竞争法规中拥有特殊豁免权,如Gucci或Dior这种高端品牌,可以限制它们的产品只在特定商铺售卖,以维持高端奢侈品的形象。

但Coty旗下的并不是最高端的奢侈品牌。

对此,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互联网平台和一些反垄断专家对此次判决表示担忧,因为它可能会令限制扩大,超越少数几个高端品牌的范围,从而威胁到代理中端品牌的中小零售商的在线销售,这也是中小零售商最重要的销售渠道。

据华尔街日报介绍,与欧盟相反,对待奢侈品在电商平台上的销售,美国法律几乎没有干预。

美国的“首次销售原则”(first-sale doctrine)规定,一旦商品到了批发商手中,品牌就没有权力限制自己的商品如何销售了。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在美国,第三方零售商经常把奢侈品牌商品挂到亚马逊在线销售,这惹恼了很多品牌。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