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對於解決爭端是“火上澆油”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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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參會嘉賓進行議題研討。新華社發(王申攝)

【亞太日報訊】(記者王小旎)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薛捍勤15日在港表示,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作出的所謂最終裁決存在諸多謬誤,非但不會緩解爭議雙方的衝突,反而會“火上澆油”,這不是爭端解決機構應扮演的角色。她認為,法律界可通過此次案例反省目前國際仲裁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15日在港舉行。薛捍勤當日出席會議時表示,仲裁機制的最終目的是解決爭議,而非加劇矛盾,然而,本次所謂裁決顯而易見將加劇中國與菲律賓的衝突,並對區內和平穩定的氛圍造成一定影響,“仲裁庭不應玩這麼危險的遊戲,這無異於是‘火上澆油’。”

薛捍勤表示,仲裁庭12日發佈的所謂最終裁決存在諸多謬誤。從國際法的角度看,仲裁機構在決定其是否對爭議擁有管轄權時,必須建立在爭議雙方對提請仲裁均無異議的基礎上,仲裁庭在這一點上就已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授權。

她續指,由於爭議一方缺席聆訊,仲裁庭需兼顧缺席方的權益,包括委任仲裁員時是否具有單方面的傾向性;仲裁庭也不應僅依據一方提供的證據而作出裁決,中國一直強烈反對並質疑仲裁庭對該案的管轄權,裁決顯示仲裁庭並未考慮到中方立場,令人感到遺憾。

此外,裁決否定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簡稱《宣言》)的法律效力,薛捍勤認為這個結論是“草率”的。她表示,過去10多年中,該《宣言》在維護區內和平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為國際仲裁機構,理應認真考慮到《宣言》的實際影響。

薛捍勤還說,中國在已經根據《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的前提下,仍被強制性地拖入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仲裁中,這在國際法領域尚為首例,對其他作出同樣排除性聲明的國家來說,此舉也有濫用法律的嫌疑。她認為,該案應促使法律界反省國際仲裁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同出席會議的國際法研究院主席、國際法委員會前主席拉奧·佩馬拉朱認為,仲裁庭在處理該案時並未分辨出仲裁事項與主權、海洋劃界等問題存在本質上的交織,這使得其裁決缺乏足夠的說服力。他認為,從實際考量出發,菲律賓最終將不得不重返談判桌,以和平、共贏的方式解決爭端。

當日開幕的研討會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及中國國際法學會共同主辦。來自中國、美國、澳大利亞、法國等10多個國家及地區的210多位國際法和海洋法專家學者,在兩天的時間裏就海洋法及海洋爭端機制等主題進行交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