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方2019年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72件2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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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山东省检察机关召开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黄莹 摄

中新网济南4月22日电 (记者 梁犇)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47件43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2件266人。其中,案件数量前三位的罪名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占全部受理案件数的94.74%。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介绍说,商标侵权犯罪占知识产权犯罪绝对多数。2017至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排前三位的罪名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均为商标侵权犯罪。其中,2019年该三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数分别占到全部案件的94.74%和92.84%,商标权领域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发区。由于侵犯商标权往往与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相伴相生,同期全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758件、1046件,较2018年分别上升56.3%和14.7%。侵犯商标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山东知识产权秩序。

4月22日,山东省检察机关通过网络视频系统召开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黄莹 摄

鲍峰表示,山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严重犯罪依法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注重罚金刑的适用,确保“处罚到人”。

“山东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尤其是侵犯商标权犯罪链条长、环节多的特点,办案中注重从侵权商品入手,积极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件8人。”鲍峰说,该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向上追查造假源头以及提供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的犯罪,向下追查侵权商品的销售去向,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发现并纠正取证违法、不当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15件次。

山东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遗漏的犯罪嫌疑人、遗漏的犯罪事实积极追捕、追诉,2019年共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漏罪46人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19年共提出抗诉3件8人。

鲍峰称,山东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将预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