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
署名文章:充分發揮制度優越性
切實維護公民的政治權利
上海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劉傑
黨的十八大標誌著中國的人權事業走到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中國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致力於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不僅成為重要的憲法原則,更成為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過去1年來,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取得新的巨大進展,公民的政治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人權事業迸發出新的勃勃生機和活力。可以大致歸納出幾個鮮明的特點:
第一,維護公民政治權利的理念更加清晰,這就是把人權放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和民主政治制度建設的總體目標加以推動,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為國家治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充分實現包括政治權利在內的各項人權在國家政治實踐中獲得了強大動力和有力保障。
第二,為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政治權利的實現提供全方位的民主制度保障。中國是人民民主的國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宗旨決定了公民的政治權利必然在國家民主政治建設中成為鮮明的主題。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重點推進行政審批、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保障性住房、食品藥品安全、徵地拆遷等領域的信息公開。各級政府積極暢通網上表達的渠道,加強與公民在網上的互動和溝通,公民可以依法通過各種方式自由表達自己的政治見解和利益訴求。各級人大進一步完善公佈法律草案徵求意見機制,普遍推行立法聽證會、直播立法過程等新措施,廣泛吸納公民的參與。讓人民監督權力成為普遍共識,公民可以通過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等方式依法對政府和官員進行監督。
第三,在法治軌道上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依法治國是中國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為公民在有序、依法的軌道上行使政治權利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成為全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根據這一精神,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十項重大戰略部署之一,就是“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這表明,中國在政治權利保障方面更加注重樹立法治思維,注重通過法治的方式維護公民的政治權利,同時,也不斷推動公民以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行使自己的政治權利。
第四,統籌推進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為政治權利的實現不斷拓展渠道。2013年,新修訂的選舉法正式實施,按照選舉法規定的人人平等原則,中國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同時,廣泛開展協商民主為中國公民行使政治權利提供了日益通暢的渠道,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高度重視以協商的方式推進實際工作,制度化的協商民主活動在立法、行政、執法、司法各領域廣泛展開,令人印象深刻。
第五,國家與公民的協同行動成為保證政治權利實現的重要動力。中國人權保障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國家與公民在促進政治權利方面有著高度的共識,我們充分認識到,公民政治權利的實現是一個雙向度的互動過程。國家政治、法律制度是其基本保障,公民依法有序參與是推動政治權利更好實現的動力機制。只有在國家和公民良性互動的條件下,充分實現政治權利的目標才是可能的。
人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權發展環境在不斷變化。一方面,在實踐中我們確實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另一方面,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在內的各方面權利的充分實現也還面臨著一些現實的困難和障礙。
中國的實踐則一再證明,平衡促進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是國家穩定發展和人民幸福的重要前提。中國政府和人民深刻的認識到,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當然首先要致力於為人民的經濟權利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時,作為始終堅持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社會主義民主國家,中國更需要努力發揮好自己的制度優勢,切實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不斷擴大人民民主,保證公民的政治權利得到更加充分的實現。那種一味口頭片面強調所謂政治權利,實際行為中卻濫用權利,其後果不僅不能帶來真正民主和人權,反而在無盡的政治動亂和經濟貧困中陷入困境。東歐某些地方正在發生的動蕩再次給我們以警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