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刑侦治安支队供图
中新网西宁11月17日电(文思睿)17日,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刑侦治安支队获悉,日前该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并查获大量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据悉,今年2月初,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在侦办“10.10”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方某某有新的犯罪事实,经刑侦民警侦查发现,方某某曾出售象牙手镯、盔犀鸟、犀牛角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给犯罪嫌疑人星某某。
图为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 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刑侦治安支队供图
随即,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刑侦治安支队展开侦查工作,确定星某某长期从事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2月19日,犯罪嫌疑人星某某在西宁市被抓获,被捕后,星某某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招认了收购来源谢某某。2月底,谢某某在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被捕,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刑侦治安支队共查获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麝香、象牙、犀牛角、盔犀鸟等200余件。
10月30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宣判:星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谢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刑侦治安支队一级警长张涛表示,今年,青海省森林警察总队深入推进“昆仑2020”专项行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开展全面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