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臨時仲裁庭”之二:柳井與臨時仲裁庭的那些勾當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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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菲律賓南海仲裁案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這場鬧劇的角色分工相當明晰,有編劇,有導演,有主演,有配角,也有跑龍套、敲邊鼓的。其中,日本資深外交官、國際海洋法法庭前任庭長柳井俊二在組建臨時仲裁庭過程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是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的柳井一手搭建了臨時仲裁庭。雖然建這個仲裁庭在程序上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相關規定,但他的獨特身份、特殊背景、過往言論、政治傾向等一幹因素,都與《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的規定相違背。這決定了這個仲裁庭從組建之日起便存在公正性與合法性的原初缺陷。

柳井的職業形象:“親美遏華”的“右翼鷹派”

《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BHP)第10段明確指出,與爭端一方當事國存在的過往聯繫,可能構成對法官公正性質疑的依據。在司法實踐中,這種過往聯繫往往取決於法官的過往職業背景。

在柳井漫長的職業外交官生涯中,有兩個鮮明的烙印。一是“親美遏華”,二是“右翼鷹派”。而他與安倍晉三千絲萬縷的關係更是盡人皆知。這樣的職業背景和政治取向,構成他在國際海洋法法庭任職時的價值取向底色。

柳井1961年進入日本外務省,此後40年間,先後出任條約局長、綜合外交政策局長、外務審議官(副外長級)、事務次官(最高位階職業官僚)、駐美大使等多個要職。

在外務省任職期間,柳井曾參與釣魚島問題、日美安保等敏感事項。1996年10月,柳井代表日方,出席在東京舉行的中日副外長級磋商,主要議題包括釣魚島、日美同盟、歷史問題等。1997年8月,已升遷至事務次官的柳井在記者會上暗示,日美防衛指針的適用範圍將包括台灣海峽。

2001年10月,因捲入外交機密費挪用醜聞,柳井受到嚴重訓誡處分並遭解職。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有職業污點的人物,2005年被日本當局舉薦到國際海洋法法庭出任法官,並於2011年至2014年擔任法庭庭長。2014年6月,柳井連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但不再擔任法庭庭長。

正是在柳井擔任庭長期間,菲律賓單方面發起了南海仲裁案。庭長的權限使柳井得以決定組建臨時仲裁庭,並在中方缺席的情況下指定5名仲裁員中的4名。

安倍政府和阿基諾三世政府的這種“默契”,恐怕已經很難以“巧合”來描述。

一個“巧合”接著一個“巧合”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就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單方面提起仲裁時,新加坡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戴尚志敏感地意識到“日本”因素。他同年1月29日在《南華早報》撰文指出:“日本的角色將受到質疑。”

戴尚志舉出兩處“可疑性”。一,2012年12月安倍晉三上臺。2013年1月,外相岸田文雄選擇馬尼拉作為出訪第一站,並承諾向菲律賓提供海岸警衛隊船隻。

日本外務省發佈的1月10日日菲外長會談概要顯示,岸田與菲律賓外長德爾羅薩裏奧“雙方圍繞南海問題達成共識:重要的是,所有相關國家應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相關國際法;並就(南海問題)繼續合作達成了一致”。戴尚志在文中提醒說,考慮到“東京與北京的關係因尖閣群島/釣魚島而日漸緊張,有人會質疑,在岸田文雄訪問後不久菲律賓就提出這一法律挑戰是否巧合”。

戴尚志點出的另一個“巧合”是:“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是日本人柳井俊二。”而根據《公約》附件七第3條,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在特定情形下有權指認、組建特設仲裁庭。

從後來圍繞組建仲裁庭的事態進展看,不得不說,戴尚志的直覺是正確的——5人組成的臨時仲裁庭中,除一名德國籍仲裁員為菲方指派外,其他4名分別來自法國、荷蘭、波蘭、迦納(英國雙重國籍)的仲裁員均由柳井一手指派。

期間有個小插曲。柳井一開始指派的首席仲裁員是斯裏蘭卡人品托,但品托因妻子是菲律賓人請求回避。

其實,更應該回避的正是柳井本人

一邊當“國際法官”,一邊當“首相智囊”

《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第8段明確規定,法官/仲裁員從事的司法職能以外的活動不得與司法職能相衝突,不得減損其司法任職的公正性。

然而,柳井作為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的“硬傷”恰恰在於,他在國際海洋法法庭任職期間“一心兩用”,並深度參與到與日本軍事、安保政策密切相關的政府智囊團中。

小泉政權期間,柳井被選為首相諮詢小組“安全保障和防衛力懇談會”成員。2007年,安倍晉三組建首相諮詢小組“安保法制懇談會”,選用柳井出任會長,重點討論修改與集體自衛權解禁相關的憲法解釋。後因安倍辭職,“懇談會”暫歇。2012年安倍重新上臺後,馬上重啟“懇談會”,仍由柳井擔任會長。2014年5月,“懇談會”向安倍提交了建議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報告書。安倍政府以此為藍本,在一年多時間內,飛速完成了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新安保法立法。

眾所週知,近些年,中日就釣魚島主權及海洋劃界問題的分歧與矛盾十分突出。作為一個致力於修憲以解禁集體自衛權,致力於擴大日美軍事同盟、從而試圖通過武力威懾取得對華優勢的日本首相政策智囊團的首腦,柳井的這一司法職能外的職位定位,顯然極不適於介入南海仲裁事宜。

一個蔑視聯合國作用的日本式“海洋法治”鼓吹者

根據《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第7段規定,法官/仲裁員享有的言論與結社自由不得妨礙其司法職能公正、獨立的踐行。

柳井作為日本右翼陣營代表人物,個人政治立場非常明確。“安保懇談會”任內,柳井在日本媒體上多次強調,日本“沒有放棄憲法第九條的集體自衛權”。

2007年5月,柳井在東京的一次演講中放言,“攔截導彈不用的話太浪費了”,試圖以此強調有必要修改憲法解釋。

2013年8月4日,在臨時仲裁庭組建剛滿1個月,柳井以“安保懇談會”會長身份參與NHK節目,公開闡述政治立場,認為日本的島嶼受到了威脅,強調日本存在敵人,需要強化武力等多方面來保障日方安全。這番言論針對中國的意圖相當明顯。這種在敏感時期,主動、正式、公開的媒體表態,足以表明柳井在處理仲裁案爭端方面的公正性存在重大瑕疵。

在同一個節目中,柳井甚至揚言,在安全保障方面,聯合國實際上沒用,只能靠日美安保條約。這與其在其他國際場合以國際秩序維護者的形象大相徑庭。

2016年2月,在日本外務省主辦的第二屆海洋法國際論壇上,柳井發表主旨演講,對安倍在香格里拉會議、七國集團峰會等場合拋出的“海洋法治三原則”大加讚賞。不難想像,在國際司法實踐中,他已經徹底把安倍政府的“海洋法治”代入到國際法規則中。

有缺陷的雞蛋孵不出健康的雞崽

柳井與日本政府的關係不僅僅止於“日本前資深外交官”,且其一貫言行清晰顯示出柳井對中國公然持“遏華”態度;其在日本國內與安倍政府的密切關係和行為與其在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司法身份要求的公正性、獨立性形成衝突。

換言之,身為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的柳井在南海仲裁案事項中是“利益相關方”,公正性嚴重存疑,構成《國際司法獨立性原則》規定的法定回避事由,理應回避此案。

日本外務省中國課前課長淺井基文曾與柳井共事。他告訴新華社記者,柳井俊二曾經擔任過安保法制懇談會的會長,是安倍的“好夥伴”,這個仲裁庭也是柳井在考量安倍政權意向的基礎上搭建的

淺井認為,由柳井來決定仲裁員,簡直難以想像。“如果他們真的有意開展公平仲裁,就應該選擇充分了解亞洲、了解南海現狀的人來擔任,但柳井選出的人選完全體現不到這一點。從這次裁決結果也可以看出,這是由一些完全不了解南海的人、肆意做出的判決,在判決之前,結論就已經事先準備好了”。

正如有缺陷的雞蛋孵不出健康的雞崽一樣,有缺陷的“法官”又怎麼能夠湊出個合格的仲裁庭呢。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7月12日指出,柳井在協助安倍政權解禁集體自衛權、挑戰二戰後國際秩序的束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從此可以看出,仲裁庭從成立之初就已政治化了。該仲裁庭的成立就不具有合法性,其越權審理並做出的所謂裁決是非法的、無效的”。

這也是大多數明理、明眼的人們對柳井及其拼湊的臨時仲裁庭性質的精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