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原告三星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第三人华为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维持华为公司的涉案专利权有效。
据《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周三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此前法院的一项判决,三星被判处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也就是说,三星的一些电子产品将在中国被禁售。按照判决,三星有22款产品被禁售,还需赔偿华为8000万元的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50万元合理费用。
对此,华为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华为相信,对彼此知识产权的重组和保护可以使研发投资获得回报,促进行业创新与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场研究公司Strategy Analytics的最新报告,三星在中国的智能手机市场份额在2017年第四季度下降至0.8%。
外媒表示,虽然法院的裁决结果已经宣布,但尚未影响到三星在中国的销售,因为其最新旗舰机型Galaxy S9系列和其他系列产品仍在中国的零售商店和网上商店里销售。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