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罷工案中國籍司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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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加坡被控非法罷工相關罪名的四名中國籍公交車司機25日出庭認罪,其中三人因教唆他人參與罷工,均被判6周監禁,另一名中國籍司機額外面臨一項煽動罷工的指控,判刑7周。

圖為2月25日,在新加坡初級法庭,中國籍公交車司機劉翔英(左二)與高悅強(右一)出席聽審。新華社發(鄧智煒攝)

法官在判決書上說,面臨兩項控狀的這名司機對兩項罪名都認罪,每項控狀的判罰是7周,但考慮到兩個罪名都與同一件事相關,所以兩罪合併執行7周。

由於對調薪時遭遇的區別對待不滿,同時也是對住宿條件等待遇表示抗議,在新加坡公共交通運營商SMRT工作的171名中國籍公交車司機在去年11月26日至27日集體請病假。新加坡政府27日將事件定性為非法罷工,將5名中國籍司機告上法庭,其中一人在沒有代理律師的情況下認罪,被判6周監禁。另有29人被遣返回國。

在25日的庭審中,四名司機的代理律師分別在法庭上為他們作減刑辯護。其中一名司機的代理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對參與罷工感到懊悔,從未想過驚擾公眾或為個人利益而動搖新加坡的勞資關係,他行動的初衷僅僅是對住宿環境表達不滿,對工資待遇的區別對待以及投訴無門感到絕望。

這位律師強調,四名中國籍司機無緣由工會代表他們的利益,因此無法通過集體協商渠道與僱主談判雇傭條款。他還援引新加坡全國職總秘書長兼總理公署部長林瑞生的話說:“不管是對還是錯,他們(SMRT中國籍公交司機)的印像是沒有必要加入工會,或者沒有權利加入工會。

新加坡政府對非法罷工強調“零容忍態度,尤其是在公共交通等服務領域,但合法罷工並不容易,必須提前14天告知僱主,並且要經過工友或工會代表簽字、僱主簽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