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对地方财政影响不...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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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2020年9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有关文件情况。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影响不会太大。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对于为何要出台这项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作了一个统计,2013年到2018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累计高达28万亿元,扣除成本性支出以后,土地出让收益是5.4万亿元,占到了土地出让收入的19.2%。土地出让支出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合计是1.85万亿元,仅占土地出让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让总收入的6.6%,用在城市建设的比例比农村要高得多。”韩俊说。

韩俊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规模和土地出让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大幅度提高,向城市倾斜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格局,确实是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2019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经由1978年的1.72亿人,增加到了8.48亿人,城镇化水平由17.9%提高到了60.6%,可以说经历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城镇化进程。

韩俊表示,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这是造成农业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央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要全面促进乡村振兴,需要真刀真枪地干,需要真金白银地投。因此,必须要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这是非常重要的。除了继续增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三农”的投入以外,也要想办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就是一个重要的资金筹措渠道,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

该项政策对增加乡村振兴的投入能起到多大作用?韩俊表示,现在中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了,到了该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于“三农”的时候了。现在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可以说乡村发展就是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战略支点,必须下决心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以来“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的问题。

“最近几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一年会达到6、7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三农”增加了600、700亿元的投入。毫无疑问,这项改革的逐步实施,将会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一个有力的资金支持。”韩俊表示。

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会不会对地方财政收支带来一些影响?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确实有这种担忧。

《意见》对此有所考虑,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首先是明确这项改革从明年开始实施,允许地方分5年改革到位,到2025年达到目标要求。为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见》还提出了两个允许,一是允许将已收储土地的出让收入继续通过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偿还因收储土地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并作为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计算核定。第二是允许省级政府按照现行的政策,继续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的偿还。

《意见》提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的主动权。吴宏耀称,地方土地出让收入主要是用来搞建设的,过去主要投向了城市,现在要求更多投向农村,所以地方资金使用总量并没有减少,只是使用范围和结构发生了变化,也可以说从“左口袋”掏到了“右口袋”,“所以没有给地方政府增加新的负担,这项改革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影响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