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要求藥店年底前必須配備藥師

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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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雖然上周國家藥監總局再次發文,將藥店配備執業藥師的期限放寬到2020年,但仍強調新建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不過,記者近期走訪發現,已具備執業藥師的藥店,卻常常不見執業藥師的身影,空留一張《執業藥師注冊證》于墻上,并未發揮“審核處方再拿藥”、“對病患者選購非處方藥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等職責。“形同虛設”的執業藥師面臨著注冊率高而在崗率低的尷尬局面,掛靠租證、身兼數職的情況非常普遍。

只掛牌不上班執業藥師普遍缺崗

近日降溫,不少市民患上感冒。王女士在國大藥房(定福莊店)購買感冒退燒藥的時候,不確定自己正在服用的“白加黑”,是否能與將要購買的退燒藥“撲熱息痛”同時使用,藥店工作人員含糊其辭地說“應該沒問題的”。當王女士詢問執業藥師是否在店的時候,藥店工作人員稱自己也是藥師,跟執業藥師一樣的,執業藥師“今天不上班”。

記者在藥店門口觀察發現,多數市民進店購買藥品時間都在3分鐘左右,往往是藥店店員推薦藥品后,消費者直接交錢拿藥離開。采訪中市民表示,“聽說過執業藥師,但具體做什么也不太清楚。”而在買藥過程中主動向執業藥師咨詢的更是少數。

目前北京多數零售藥店企業均配備有至少一名執業藥師。記者走訪了朝陽區的國大藥房、福瑞宏達大藥房,海淀區的德威治大藥房以及東城區的恒泰力源大藥房等十多家藥店發現,王女士遇到的情況并非偶然,常駐店內的是高懸于墻上的“執業藥師注冊證”,而執業藥師卻往往“真人不露相”。

在位于呼家樓附近的養生堂藥店,記者看到了墻上掛有“執業藥師注冊證”,于是詢問是否能向執業藥師咨詢拿藥,店員稱“執業藥師今天沒上班。”在十里堡附近的百姓康利平價大藥房也得到了同樣的答案。面對記者“執業藥師什么時間來上班的問題”,藥店工作人員說:“你要問藥就去醫院找大夫吧,我們執業藥師今天沒來。”

在國大藥房(定福莊店),店員稱“執業藥師上一天班休一天,今天休班。”而第二天記者再次來到該藥房,仍未見到執業藥師。德威治大藥房(花園橋店)的執業藥師則是“有時候來,有時候不來,不確定。”

處方藥隨便賣藥師簽字形同虛設

由于處方藥的風險較高,國家設置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要求零售藥店出售處方藥時必須由執業藥師簽字確認。2007年起實施的《藥品流通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在崗時,應當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此外,《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也指出,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同時,執業藥師或藥師必須對醫師處方進行審核、簽字后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藥品。

然而在國大藥房,店員在沒有處方單的情況下,主動向記者推薦了處方消炎藥。進店后,記者表示需要購買消炎藥。店員在推薦了兩款非處方消炎藥后,來到“處方藥”的柜臺前,拿出兩款處方消炎藥,讓記者自己挑選。而此過程中,記者并未出示任何處方單,且詢問后得知,該店的執業藥師“今天休班”。店員表示,“這不是強制處方藥,可以拿的。”

隨后記者表示自己腸胃不好,降火藥里最好不要有牛黃成分。該店員猶豫了片刻,拿出幾盒藥對比了之后說,“不含牛黃……那太少了,是藥三分毒,對你的胃都不好。”最后,該店員也未能推薦一款不含牛黃的降火藥。

藥師供不應求藥店鼓勵員工考證

《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要求藥店在2015年底前必須配備執業藥師,上周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表示,由于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等原因,因此未來五年執行從業藥師過渡政策,有條件地延長現有從業藥師資格期限至2020年。

但據統計,北京零售藥店數量5233家,而已注冊的零售藥店執業藥師數量僅為4240人。按照每家藥店一名執業藥師的要求,還需增加至少1000名執業藥師。

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執業藥師成了眾多藥店追捧的“香餑餑”。

上月剛結束的執業藥師資格證考試中,全國報名人數達到了112萬人,比去年增加了28萬人,創開考以來人數新高。就北京而言,截至2015年10月31日,北京注冊執業藥師5063人,較去年增長了439人。其中,藥品零售企業的注冊人數最多。注冊人數在不斷增加,但在記者實際走訪中看到的卻是“執業藥師難得一見”的情況。

據業內人士表示,因為直接招執業藥師太難了,藥店往往鼓勵員工考證,考下來的有獎勵。

監管模式有待調整低收入等造成執業藥師缺崗

國家食藥監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專家顧問康震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談到,目前執業藥師市場存在如“注冊率增長但在崗率低,更存在不真用、不能用和不夠用”等問題,執業藥師監管模式有待調整。

中國藥師協會理事葉真更具體地談了“不真用、不能用和不夠用”的現象。“除了存在部分執業藥師‘掛靠’零售藥店的違法行為”,在實際工作中,執業藥師承擔的工作遠不止“咨詢服務”,還有“質量管理”和對其他員工的培訓等工作,“所以造成了執業藥師不能隨時在店提供用藥咨詢服務的現象”。葉真說,“這歸根結底還是執業藥師太稀缺,我們藥企一年365天都在招聘執業藥師,但說真的,就算有人來應聘,也會因為工資低等原因而離開。”

據葉真介紹,北京的執業藥師平均月收入在4000元左右,“雖然是在零售藥店工作,但藥企不會給執業藥師安排銷售任務,怕這會影響他們公正地推薦用藥,所以導致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收入普遍較低。”

設置執業藥師為“指導合理用藥”

2007年頒布的《藥品流通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在崗時,應當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2012年1月,國務院發布《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國發〔2012〕5號),明確指出:到“十二五”末(2015年),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要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逾期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藥資格。

針對執業藥師數量緊缺的情況,上周,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表示,由于執業藥師數量不足等原因,目前難以實現,因此未來五年執行從業藥師過渡政策,有條件地延長現有從業藥師資格期限至2020年,但新開藥店仍需配備執業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