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活佛转世法规颁布实施十周年,认定60余名活佛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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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至今,西藏依法寻访认定了60余名转世活佛。11月24日,《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西藏拉萨举行。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的重要传承制度,在几百年的转世实践中,形成了完备的寻访认定转世灵童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1989年中国国务院批准寻访十世班禅大师转世灵童,1995年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在拉萨大昭寺举行金瓶掣签,认定了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作为中国第一部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法规,珠康·土登克珠认为,此办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公民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方式、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自上世纪90年代起,西藏寻访转世活佛灵童91名,其中自2007年后按照办法寻访认定了60余名转世活佛。另外,西藏按照《16岁以下少年活佛培养教育方案》,完成了7名少年活佛小学阶段的培养教育任务。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副会长、山南市佛教协会会长达娃次仁高僧曾参与了西藏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坐床工作,他说,十年间,每一位藏传佛教活佛的转世都严格按照办法寻访认定,完全符合藏传佛教的实际和信教民众的心愿。所以,办法的施行保证了藏传佛教的健康成长,满足了藏传佛教信教民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