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心挑衅?中国新海上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澳媒:澳军将继续“航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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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 记者 张晓雅】以身试法?中国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一天,《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独家披露称,澳大利亚海军将无视中国新修订的海上新规,并声称澳军舰将继续在国际法框架下“航行自由”。

中国海事局8月27日发布公告要求,外国籍船舶——包括战舰、潜艇,如果为核动力或载运放射性物质,包括其他任何可能危及中国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在进入中国海域时要进行货物和呼号等详细信息的申报。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9月1日说,澳大利亚国防部最新表态称,已知悉中国要求“特定外国籍船舶”在进入中国领海时报告详细信息的有关消息。

然而,一边明知涉及地区是中国领海,另一边,澳国防部还“跃跃欲试”,声称“重要的是,任何此类要求都必须符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澳大利亚国防军舰艇将继续展开符合国际法的航行自由。”

频繁抹黑中国的澳战略政策研究所所长彼得•詹宁斯也跳出来渲染称,中国的最新举动是试图“迫使”其他国家“事实上承认中国对南海的控制”。

澳大利亚还试图拉其他国家给自己壮胆。澳法外长和防长本周举行了2+2会谈,会后发布的联合公报宣称对南海“破坏稳定或胁迫行为”表示反对,并公然对台湾表示支持。

中国海事局此前发布公告,潜水器、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船舶、载运散装的油类、化学品、液化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可能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在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内容包括所载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联合国编号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8月29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新修订的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强化船员在船工作权益保障,新增海事劳工证书许可、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首次将船员权益保障写入国内法律,更为有效地维护船员权益。

海上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是影响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环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表示,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将构建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新体系,对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保障资源通道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