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涉疫诈骗犯罪多以口罩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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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高一博 摄

**(抗击新冠肺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涉疫诈骗犯罪多以口罩为名 **

中新网长春3月10日电 (郭佳 王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据介绍,目前吉林省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的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中,诈骗犯罪居首,占总数的36.7%。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叶婷介绍,截至3月9日,吉林省各级检察机关共介入办理涉疫诈骗犯罪39件43人。

叶婷表示,这些案件多是利用民众急需防疫物资的心理,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实施的诈骗行为,其中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占70%以上。

叶婷表示,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紧俏,加上人们的生活方式随着互联网信息科技的进步出现很大程度的改变,导致利用网络信息手段打着各种旗号的诈骗犯罪呈上升趋势。

截至3月9日,吉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10件147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疫情刑事犯罪109件146人;受理审查逮捕20件26人,批准逮捕20件24人(含追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45件51人,提起公诉37件43人;不起诉2件2人,出席法庭26件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中,吉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严惩治务求要“快”,依法惩治务必打“准”,合力惩治个案要“督”,严字当头,绝不手软。

对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吉林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全面提前介入,有效实现了快捕快诉。如,安图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从立案到起诉,仅用了40个小时。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表示,随着复工复产有序开展,检察机关将加强对重点案件的指导和督办,把提前介入的重点放到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和重大、复杂、敏感的案件上,同时对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要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诉讼效率和社会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