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張默資料圖片。
【亞太日報訊】海澱法院19日在官微上發佈消息:張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立案審查完畢,法院決定依法受理。
檢方指控,被告人張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此案,法院將依法審理。公告原文表示,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規定,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此案,海澱區人民法院將依法進行審理。
去年7月31日,網上有傳言稱,演員張默因吸毒被北京警方抓獲。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當晚證實,根據群眾舉報,於2014年7月29日查獲了涉嫌吸毒的張某(男,32歲,北京市人,演員)、吳某某(男,31歲,北京市人,音樂人)、周某(男,30歲,北京市人,音樂人)。經過初步審查,3名嫌疑人均承認吸食大麻的違法事實,尿檢均呈大麻類陽性。
據張默交代,三人是朋友關係,曾10余次在張默或吳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隨後,張默和吳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周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海澱檢察院指控稱,張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海澱法院將依法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