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駐曼谷記者楊雲燕】日前,來自江西的遊客樂先生在泰國跟團遊時,花費近40萬元人民幣(1美元約合6.3元人民幣)購買紅寶石飾品,作為結婚30週年的禮物送給妻子。但回國後經鑒定發現,該飾品只值幾萬元人民幣。發現被宰的樂先生大呼上當,將此事反映給旅行社及江西省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並準備相關材料進行維權。
泰國人熱情好客,樂於助人。但由於利益驅使,在泰國,也有少數人通過各種方式宰客,遊客們來泰前,一定要提前做些功課,做到心中有數,防患於未然。
拿跟團游來說,首先要杜絕參加低價團或零價團。在泰擁有240多家會員單位的泰中旅遊同業商會秘書長吳明煬告訴新華社記者,泰國跟團遊行程一般為6天5晚,由於機票價格差異,中國北方城市報團價在4000-5000元人民幣,南方城市則在3000-4000元人民幣左右。
如果旅行社報價過低,那麼來泰後肯定會通過“自費項目”等各種方式將錢賺回來。據新華社記者了解,某些自費項目在泰國原本不需要交錢或原價根本沒那麼高,觀賞性和娛樂性也不強。所謂“貪小便宜吃大虧”,參加低價團的遊客回國後再算一下,花費往往比正常價格的旅行團還要高。
而不管什么價位的旅行團,來泰後一般都會有購物行程。購物內容包括珠寶、蛇藥、燕窩、鱷魚皮包、乳膠產品等“泰國特產”,本文開頭提到的樂先生就是在珠寶店購物時被坑。
建議遊客在購買相關產品時不要盲目相信導購,來泰前先上網了解有關產品的特性、價位等,做到心中有數,對於較貴重的物品要謹慎購買,並保留好購物發票等單據以便維權。
此外,跟團遊客還要注意檢查地接導遊的導遊證,避免遇到“黑導遊”。泰國《旅遊業及旅遊從業者法》明確規定,在泰國做導遊須為泰籍人員,且須持有導遊證。
目前泰國存在部分中國籍“黑導遊”,由於帶團前給旅行社交了“人頭費”,在帶團時會利用各種方式強迫遊客購買自費行程或購物,使遊客很難有良好旅行體驗。
如果是自助行遊客,來泰後需要注意的地方更多。在泰國,一些出租車司機存在拉客不打表現象,到了目的地漫天要價,或乾脆帶著乘客繞路。所以上車前,遊客需注意跟司機強調打表,最好用手機下載地圖軟件,如果發現司機繞路,及時制止。
泰國水上項目眾多,遊客要防範“租車船陷阱”。據了解,遊客愛玩的水上摩托艇等項目有時會被人事先“動手腳”,或是在使用時發生意外損壞,遊客往往因此會被商家索要鉅額賠償金。
據泰國《星暹日報》報道,去年11月,有中國遊客在蘇梅島玩水上摩托艇後,摩托艇主人以一道刮痕為由,提出8萬泰銖(1美元約合35.6泰銖)的賠償,經協商,遊客最後交了3萬泰銖才得以離開。
今年2月,有中國遊客在普吉島租借4艘水上摩托艇,沒想到2艘被撞壞,遊艇主人要價20萬泰銖,最後遊客交了9.9萬泰銖了事。
對此,泰國警方提醒,租車船等交通工具前,要先進行檢查,以免被宰,如果沒有經驗,儘量不要駕駛水上摩托艇,避免發生意外。
在泰旅遊過程中,遊客會發現,大部分泰國人都很友好,如果有問題需要詢問他們一般都會熱情回答。不過,如果有人主動搭話示好,那遊客多半要小心。
例如,在曼谷著名景點大王宮附近,經常有人主動跟遊客說大王宮當天不開門,建議遊客乘坐他們的車去其他景點或商店,並在此過程中索要費用。對此,遊客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
此外,在泰國就餐、住宿等過程中,也需提前看好各項條款,在心中有數的情況下進行消費。泰中旅遊同業商會提醒,遊客如果遇到強制購買自費旅遊套餐等情況,可馬上撥打泰中旅遊同業商會電話026422767投訴。而在泰遇到各種宰客現象,也可撥打泰國旅遊警察電話1155投訴。遊客可在相關工作人員指導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