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法院判赔128万,受害者母亲:是...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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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牛其昌

编辑 | 翟瑞民

曾备受关注的大连10岁女童被13岁男孩杀害案又有新进展。2020年8月10日下午,界面新闻从受害女孩家属和代理律师处获悉,法院已就该案民事诉讼作出判决,男孩家属须向被害女童方赔偿128万余元,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0岁女童淇淇在从美术班放学回家的途中突然失联,随后被发现在其居住的小区内遇害。据大连警方通报,公安机关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13岁的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淇淇的事实。

警方当时通报指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期限三年。

此后,淇淇家属一方于2020年1月初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孩蔡某某一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00余万元并赔礼道歉。该案于5月9日上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不公开审理。当天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已于8月5日对淇淇被害案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判处男孩蔡某某的父母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淇淇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蔡某某的父母是蔡某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悉心教导蔡某某,关注其身心健康和行为习惯,培养其具备健康的人格、守法的认知和良好的品行,但蔡某某的父母对蔡某某的性格发展及行为表现缺乏关注,疏于引导和教育,以致其无视法律,漠视生命,故意实施杀人行为,蔡某某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对蔡某某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要问赔这些钱我满不满意,我肯定不满意,给我两千万、三千万我也买不回孩子了。”被害女童淇淇的母亲贺女士对界面新闻表示。不过,她也表示,并不打算把太多精力放在民事诉讼上,而是希望推动相关部门针对凶手蔡某某的父母是否参与作案、是否存在包庇凶手罪行的行为进行刑事调查。

大连警方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曾表示,目前证实,案件由蔡某某一人所为,其父母并未参与,也不知情。

对于是否会针对此次民事诉讼判决结果提出上诉,贺女士表示,具体会跟律师商量一下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