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宜諾斯艾利斯6月25日電綜述:反權力腐敗
阿根廷且行且探索
新華社記者葉書宏
趙燕燕
在阿根廷,權力腐敗一直是困擾這個南美國家多年的頑疾。儘管阿根廷舉國上下已就反腐達成普遍共識,並且從制度建設、機構設置等方面作出一定努力,令腐敗蔓延勢頭有所減弱,但是阿根廷政府在廉政方面的表現仍不能令廣大公眾滿意。
以前總統梅內姆為例,退休後官司纏身的他,今年4月又因任內“非法出售國有地產”遭起訴。此案只是阿根廷新自由主義經濟轉型期權力腐敗的縮影——私有化改革賦予政府處置國有經濟資源極大權力,導致官員以公權謀私利的行為氾濫。
官方數據顯示,1989年至1999年梅內姆執政期間,被檢舉涉貪腐省部級官員逾60人。2000年到2005年間,阿根廷反貪署累計受理1401件貪腐案件,大多發生於梅內姆執政期間,案件數量和涉及官員人數之多令人吃驚。
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打擊權力腐敗逐漸成為阿根廷社會共識。在1999年舉行的大選中,政治家們圍繞“反腐”議題大做文章。最終當選總統的德拉魯阿主張加強對公權力監督,建議建立公務員道德評估監督體系和公共項目公示制度。
1999年,阿根廷反腐敗辦公室成立。這是阿根廷反權力腐敗運動中最具歷史意義的事件之一。該機構在全國範圍內展開調研,梳理體制和監管漏洞,以10種類型和13種行為對權力腐敗犯罪、特別是“具有重大影響的腐敗犯罪”加以明確。
15年來,反腐敗辦公室主要負責對政府以及政府相關機構、組織、公司團體等進行反腐監察,受理非法致富、欺詐、賄賂、侵吞公共財產等腐敗投訴,並通過由專家組成的“透明政策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以及管理公務員財產披露系統。
此外,阿根廷立法部門積極推動權力腐敗預防立法,例如通過出臺《政府採購制度法》《公共工程法》等完善政府採購制度,通過出臺《政黨籌資法》《政治遊說法》等規範競選活動,通過《聯邦公共就業法律規範框架法》等預防裙帶關係。
經過15年努力,阿根廷腐敗蔓延勢頭有所減弱,但是政府廉政表現仍不能令公眾滿意。有學者指出,國家反腐體制尚存缺陷,主要體現在反腐部門缺乏獨立性,反腐立法配套法規尚不健全,以及行政權有時超越立法權導致行政權缺乏監督。
以阿根廷反腐敗辦公室為例,該部門隸屬於司法部管轄,辦公室主任由總統任命,而其所需財政資源和人員任命又要通過相應政府部門審批。可以說,制度設計的“先天不足”導致這個國家最高反腐機構受制於監管對象而無法做到有效監督。
再以《政府採購制度法》為例,由於缺少根據各部門情況制定的明確操作規範,致使該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諸多漏洞。例如,一些政府部門“遊走”於公共招標合同審計門檻與直接採購合同審計門檻之間巨大的“灰色地帶”逃避審計部門審查。
此外,由於執政聯盟控制多數議席,議會審計委員會難以對政府實施有效監督,進而造成政府在處理權力腐敗相關問題時“做大”局面。2006年,執政聯盟控制的議會永久性通過“超級權力法案”,賦予總理繞過議會修改政府預算的權力。
阿根廷學者指出,阿根廷反權力腐敗當務之急是完善政府活動信息採集系統,方便反腐部門獲取所需信息;在政府採購、公共基金管理等敏感領域嚴格規範流程;對公務員授權進行嚴格限制;強化反腐部門獨立,構建更為專業、高效的司法隊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