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 牧之
近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有议员提交申请,要求州政府立法,将性行为中擅自取下避孕套这一举动视为非法,受害方有权向擅自取下避孕套的加害方提出赔偿要求。
这也是全美第一个将这一行为定义为非法的州,据悉,纽约州和威斯康星州也有议员同样在推进这一条款写入州法律条文之中,而最早的尝试可能开始于2017年。
这一法案如果在加州获得通过,就表明在多种层面上,性交过程中取下避孕套将不仅是可耻的不道德行为,更是非法的。尽管目前在加州等待表决的条款中,这一行为仅可被判处赔款却不至入刑,但高额的罚单将同样起到警示作用。
在性行为过程中摘下避孕套这一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意外的怀孕,可能还会导致双方传染疾病,这尤其在同性恋者之间尤为常见。
同时在本月,德克萨斯州反堕胎法案正式开始实施,据悉只要检测到胎儿的心跳,他便开始受到这一条款的保护。而偷摘避孕套这一行为无疑会增加意外怀孕妇女的数量,也会引发更多伦理道德乃至法律上的纠纷。或许妇女会因为伴侣一时之兴而在没准备好的状态下迎来胎儿,抑或是萍水相逢的两人在欲望的驱使下发生关系,却让女孩在冲动中孕育了新生命。防止堕胎是为了保护新生胎儿的人权,那么这些被动承担责任的妇女的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呢?
从本质上讲,这一法案将极大保护性行为中女性的权益,也会让诸如德克萨斯州这种保护胎儿的法案实行起来难度和阻力更小,可以视为一种美国各州之间立法层面上的联动。
人类社会的进步伴随的正是法律层面上的完善,对胎儿的保护无可厚非,而在更高一个层次,让妇女们都有权决定自己是否接受一个胎儿的到来也是对妇女利益的保护。堕胎是为了这一目的服务的,而在性行为中,确认避孕套的作用始终存在,并为此提供法律保护,则是对此更高层次的一种立体保护。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