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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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过去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万余人。

最高检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并发布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孙谦表示,2016年至2020年,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1400余件40000余人,批准逮捕16300多件28000余人;审查起诉30000余件65000余人,提起公诉23000余件45000余人。此外,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1件817人;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构成犯罪的案件1000余件1300余人。

孙谦还介绍,过去五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7起,其中直接参与“快播”案、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2·15”系列专案、假冒名家字画系列案件等重点案件的研究、会商及办理工作,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共82件。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5个案例均为刑事案件,从罪名上看,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均为当前的常见罪名;从犯罪手段上看,既包括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又包括网络环境下的新类型犯罪。

此前在2020年11月6日,最高检党组决定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门办案组织的形式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此举会不会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进行推广?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正计划逐步推进该做法,将首先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试点。“日前,我们已经下发试点方案,决定在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试点工作,同时也鼓励其他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郑新俭说。

针对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多发的情况,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表示,此类案件犯罪对象多为企业核心技术秘密,雇员或前雇员是犯罪的高危人群,数量虽然增幅较大,但绝对数较小,起诉数仅占同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件数的0.5%。案件受理也不均衡,全国11个省份起诉受理数就占全国的80%。而且,此类案件不捕、不诉率较高,分别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高出10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此外,这类案件判处轻缓刑比例较高,80%左右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

2020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罪作了大幅度修改,将更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调整了多个罪名的入罪标准。

宋建立表示,检察机关将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以及网络侵权、链条式产业化有组织侵权等严重侵权假冒犯罪,对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链条中的生产制造者,以及具有多次、恶意侵权等情形的行为人,依法从严追诉并提出限制缓刑适用或者适用禁止令、职业禁止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