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在緬甸仰光,獲釋者走出永盛監獄。新華社發(吳昂攝)
大赦和釋放中國伐木工,既是“偶遇”又非純粹“巧合”。借大赦之機釋放中國伐木工,是個既能顧及緬甸國際形象、又能緩和各方不滿的兩全其美做法。
7月22日,緬甸密支那地方法院對今年初在緬北部因盜伐、走私木材被拘捕和起訴的100多名中國伐木工進行了宣判,其中155名中國公民被判處了最高刑期長達20年以上的重刑。但判決結果公佈剛過一星期,緬甸方面又突然於30日宣佈“大赦”,前述155名中國公民也在大赦名單之列。
緬甸政府何以先不顧中方態度執意重判,而後又將全部被判重刑者釋放?
正如一些分析家所言,緬甸當局近來與緬北“民地武”戰事頻仍,並因此在中緬邊界多次發生突發事件,兩國關係不可避免受此影響,不排除緬甸當局借從重量刑宣洩某種不滿的因素。不僅如此,對於部分不法商人長期盜伐、走私緬甸境內木材、玉石,緬甸朝野頗多抱怨,緬甸當局對部分不法商人和“民地武”合夥發財尤為不快,今年1月的大規模逮捕、取締行動,就被認為帶有“敲山震虎”,警告走私者“適可而止”及不要和“民地武”合作的意味。如今這一警示目的通過從重量刑業已達到,俗話說“過猶不及”,找臺階下就成為題中之義。如今,緬方通過大赦這種特殊方式作出善意回應,也有助於緩和雙邊關係,避免更多負面影響。
應該指出,大赦和釋放中國伐木工既是“偶遇”又非純粹“巧合”。
說是“偶遇”,是因近年來緬甸政府出於各種考量曾多次借重大節日等契機實行大赦,此次大赦的囚犯總數多達6966名,包括關押在緬甸各地的各類刑事犯,其中也包括一些被定罪的前軍政府失勢軍情人員。這些大赦的主要目的,是緩和國內矛盾,改善緬甸政府國際形象,為今年11月即將舉行的緬甸大選做準備。從此次大赦的人數、構成看,和此前的歷次並無實質區別。
說並非純粹“巧合”,則因為中國伐木工系剛被判決即獲釋,是各國大赦中少見的事例,且緬甸大赦多半借節日宣佈,但距離此次大赦最近的“烈士節”(7月19日)卻未宣佈大赦,而是等到中國伐木工案件宣判後一周才宣佈,這本身就頗耐人尋味。
客觀上,借大赦之機順水推舟地釋放可能引發更嚴重外交後果的中國伐木工,的確是個既能顧及緬甸國際形象、又能緩和各方不滿的兩全其美做法。
此次伐木工事件的發生、發酵和解決也應給各方都提個醒:首先,須認識到越境木材、礦藏盜伐盜采和走私本身是違法犯罪行為;其次,問題發生後應遵循正當的領事協助管道解決問題。
特約評論員 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