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主流民意 落實普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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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

題:尊重主流民意

落實普選目標

新華社記者

趙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15日公佈有關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首階段公眾諮詢報告。同一天,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這是香港政改邁出的堅實的第一步,對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乃至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首階段公眾諮詢的5個月裏,香港各界暢所欲言,特區政府共收到來自不同團體和個別人士的書面意見12.47萬份。在整體意見上,香港社會普遍殷切期望於2017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社會大眾普遍認同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落實普選行政長官;社會大眾普遍認同於2017年成功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對香港未來施政、經濟和社會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發展及長期繁榮穩定,有正面作用;社會大眾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此外,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

這些意見,充分表露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心聲,揭示了香港主流民意所向。如果真心為香港好,真心希望香港政制向前發展,就應在政改“五步曲”的過程中,以這些主流意見為基礎,務實討論,理性溝通,求同存異,逐漸凝聚成以下共識。

其一,對於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實現普選的共識。自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中央政府就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推動以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為主要內容的民主政制循序漸進向前發展。對中央政府在政改問題上的態度產生懷疑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其二,對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的共識。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愛國是對治港者的基本政治要求。行政長官作為特區最高行政首長,肩負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如果真希望香港好,就應當充分認同這一點。

其三,對嚴格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辦事的共識。香港民主政制向前發展,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必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體現均衡參與的原則,有利於香港繁榮發展。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正是以上述條件為歸依,為香港政制發展勾勒出明確而行之有效的路線圖。惟有遵從事實準繩,理性務實、收窄分歧,合情合理地作出安排,才可能儘早落實廣大香港市民的殷切期望。

以法律為準繩,以民意為依歸。政改“五步曲”能否順利推展,始終必須嚴格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始終必須堅持尊重主流民意,始終必須著眼香港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我們相信,以首階段公眾諮詢的成功為起點,只要香港各界有商有量、合情合理提出建議,香港政制發展必能行穩致遠,最終交出讓700萬香港同胞滿意的答卷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