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阅卷组长卖书讲课的质疑别跑偏了

新京报网

text

嚆矢、滥觞、振翮、肯綮、祓除、孜孜矻矻、祓魅、一觇、偏狭、洵、玉墀、婞直……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因文本晦涩,引发很多争议。而今,波澜仍未平息,火还延烧到了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身上。

最开始,舆论质疑点主要集中在这篇作文“该不该得满分”上,但到后来,陈建新成了质疑箭头对准的靶心——有人认为他披露满分作文违规;有人“挖出”陈建新主编作文指导书,参加作文讲座;有人扒出这篇满分作文和陈建新辅导书里的某篇作文风格相似,都是引经据典;还有人公开发文指控陈建新老师与该满分作者之间存在利益交换,甚至言明为“师生关系”……

眼下这事无疑搅起了一场风波。质疑阅卷组组长违规操作、跟考生有利益输送,也契合很多人的想象。但不得不说,这里面的很多质疑跑偏了。

倒不是说此事中的疑点不可质疑,也不是说所有疑问都不成立,只不过,基于实事求是原则,显然有必要对很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加以廓清——包括质疑陈建新既阅卷又出书违规,质疑作文“撞脸”背后必有猫腻,就是对阅卷老师职责与阅卷流程的误解,也有些想当然了。

合理质疑:公布满分作文的前提是遵守程序

在此事上,很多人质疑这篇满分作文由《教学月刊》公众号刊出,是否合乎程序。对民众的疑问,当地有关部门的确有必要释疑。

从程序上讲,公开满分作文,应该由阅卷组集体决定,并由教育考试院最终决策。任何阅卷人员,包括阅卷组组长不能私自将满分作文发给媒体或刊物。

对这篇受到争议的高考满分作文,的确需要追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公布。阅卷者不能私自对外发布,不能公布阅卷评分的具体过程,公布作文要得到教育考试院的授权等。若未经考试院授权,则是违反了程序。

浙江写作学会昨日发布的说明称,公布满分作文是学会的决定,并非由陈建新主导。那学会布置会员公布满分作文,是否得到教育考试院同意?详细公布评分过程(从39分到满分),虽然表明了评分的严谨,但是否涉嫌违规披露阅卷过程,对这些舆论关切有必要予以回应。

非合理质疑:阅卷组组长卖书讲课是违规操作

质疑无过,但从网民抛出的所谓疑点来看,许多疑问其实站不住脚,在此从专业角度出发廓清谬误,也能避免质疑对错了靶子聚错了焦点。

1.满分作文可以公布

质疑高考满分作文被违规地擅自公布,的确有其道理,但有些人质疑的是,满分作文能不能被公布。

从信息公开角度看,高考满分作文是应该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布的,公布满分作文有利于提高高考阅卷的透明度,也让老师、考生了解阅卷标准——只要按程序来就行。

若连高考满分作文公开的必要性都置否,那很可能会导致出现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剧情走向:为避免引发争议,有些地方可能会不再公布满分作文,不再由阅卷专家对作文阅卷进行解读、点评。原本高考阅卷的开放、透明,需要舆论的理性互动,但这样却走向了开放和透明的反面。

2.阅卷组长出书讲课不违规

语文作文阅卷组长能不能出书、参加讲座?这是很多网友追问的关键问题。

有这样的质疑很正常,担心阅卷组长借此谋取私利,破坏阅卷公平。

但在了解阅卷流程和阅卷组长职责后,就会发现,阅卷组长主编作文书出版,并不涉及利益输送。

教育部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就明确,阅卷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整个阅卷工作,并在阅卷出现偏差、分歧时进行处理,如果阅卷没有出现分歧、偏差,则一般不需要组长出面。从权利义务的角度讲,出书是其权利,不出书并非其义务。

把阅卷者出书简单类比为“既当教练又当裁判”,很可能没有搞清阅卷规则和阅卷者职责。

首先,阅卷者在阅卷时并不知道被阅者是谁,阅卷组长也很难因为考生买了自己的书就暗箱操作、乱给高分。

其次,高考满分作文每年几十上百篇,不同风格都会有点评,阅卷组长没法要求所有满分、高分作文都按自己书籍上的标准来,进而用权力公器为卖书铺路。

▲澎湃视频截图。

3.作文“撞脸”背后有猫腻,失之武断

还有些人质疑,“《生活在树上》与陈建新在《高考作文实战实训》里收入的满分作文《书写自我的生活》在语气、结构上相近,应予重新审定。”

但“语气、结构上相近”是个相对含糊的定性。细看两篇文章,文风确实有如出一辙之处:都喜欢引经据典,都有些晦涩难懂。但要说语气、结构相似,就有些为指控而指控了,二者更谈不上雷同,“撞脸”一说也有些泛化了。

还应看到,文无定法,但也“文以类聚”——总会有些类型。高考作文那么多,不能说风格类型“相似”,就断言似乎存在事先约定、暗通款曲的情况。那样也忽视了阅卷程序的“随机性”与“匿名性”。

说满分作文作者和陈建新是“师生关系”,只是凭空想象。这里要明确的是,一篇作文要碰到指定的阅卷者,概率可能不到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一篇作文最终要由阅卷审查组审查,更是偶然。每年参与阅卷的老师众多,所有考生的信息屏蔽,阅卷老师通常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阅的是谁的试卷。“事先约定说”想当然了。考生要迎合阅卷组长的口味拿高分,恐怕也不现实。

4.阅卷组长很难一言堂地拍板满分

事实上,引发争议的满分作文曾先被评了39分,之后又有两位阅卷老师打了55分,而陈建新对此文颇为推崇,于是就有人就根据这一评分过程,“脑补”阅卷场景,把阅卷组组长的权力想象得极大,可以篡改作文分数,可以“一言堂”地任意决定考生的作文分数。

但从高考阅卷流程上看,阅卷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整体阅卷工作,并不能干预对具体学生的评分。

通常而言,一篇作文要进入审查组审查环节,前提是两名阅卷老师的评分相差5分以上,如果相差5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分,超出5分,自动发给第三名阅卷老师评分,再进入审查组。审查组在审查时,也是由集体讨论评分,而不是组长一个人说了算。

让质疑回归专业,别让专业事务讨论口水化

平心而论,高考满分作文发布后,引发社会争议、质疑,都是正常景象。《生活在树上》该不该得满分,确实有不小的讨论空间和商榷余地。

但高考作文阅卷说到底是专业事务,质疑专业事务,需要坚持基本的专业立场。若把严肃的专业事务讨论导向“口水仗”,凭着想象情节认为阅卷组长一手遮天,将阅卷组长的权利义务无限扩大化,那质疑箭头很可能失去了准星,让伪问题替代真思考。

值得一提的是,高考阅卷者和命题者不同,国家和地方层面对命题者参与主编图书、讲座的确有明确规定,因为这有泄题的巨大风险。而阅卷者是在高考结束后才进入阅卷环节的,且阅卷基本上是流水操作,阅卷者点评作文并不会涉及什么机密,而是让考生和家长更了解阅卷规则。

如果规定所有参与阅卷者不能点评作文、解读作文阅卷,那该由谁来对阅卷进行专业解读呢?

所以说,目前不少质疑者,根本没有了解高考阅卷的规则和阅卷组长的职责、权力。而“不了解”基础上的非专业质疑,很容易陷入“阴谋论”的窠臼,跳进流行性谬误的陷阱。

归根结底,对此事中的真问题,如阅卷组长公布满分作文是否合乎程序,有关方面的确需要给予回应。而舆论在关注高考作文阅卷这类专业事务时,也应该有基本理性和专业态度,教育部门包括考试院等也不妨借此向公众普及高考阅卷规则、流程,引导公众理性讨论,这样才能增进共识,也进一步厘清和完善相关的伦理规范。

□熊丙奇(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