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境外媒體稱,中央釋法行動迅速,全國人大常委會5日已完成分組審議釋法草案,將于7日表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透露,釋法會規範議員宣誓形式、行動,並講明不依法宣誓的後果。官方新華社報道更進一步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權威性解釋,並爲處理“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選舉”及“宣誓中”發生的問題指明方向。
據香港《明報》11月6日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中央今次釋法是簡捷處理“港獨”問題,阻止“港獨”分子成爲議員及將立法會化成宣揚“港獨”的平台。他相信,即使有人“很聰明”依照法例宣誓,進入立法會後卻繼續大談“港獨”理念,不排除中央會再次“出手”。他形容中央“已下定決心”阻止“港獨”者進入立法會。
另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1月6日報道,隨著北京正式啓動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的程序,中國官媒5日也爲釋法造勢。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刊登評論多次強調,人大釋法具有充分的法理和法律依據,“既是行使權力,也是履行責任”。
《人民日報》5日發表評論表明,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該法的解釋權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一錘定音,亮明法律的紅線”,對遏制“港獨”、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具有十分重要和深遠的意義”。文章也認爲,此次釋法“非常適時、非常必要”。
評論稱,根據香港基本法,人大常委會解釋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權威”,所作法律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任何法律“都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
文章要求:“對基本法及其解釋,香港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都必須一體遵循。”
報道稱,北京也沒有嘗試隱瞞此次釋法的最終目的。《人民日報》評論直言:“凡分裂國家、推行‘港獨’的人,直接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有關法律,沒有資格參選和擔任基本法規定的公職。”
文章也說,香港司法機關根據人大釋法所明確的“法律依據”,“正確處理”有關案件,符合法治原則,是保證香港基本法及有關法律得到正確實施的重要措施。
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也不點名地說,梁、遊的行爲“對國家主權、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持續下去必然損害港人切身利益和國家發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視不管。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江雨分析,兩名議員觸碰了北京的底線,中央政府決不能容忍“港獨”勢力挑戰國家主權。
他說:“對北京來說,釋法是個不得已的選擇,中央政府認爲它必須展現政治決心、發出明確信號,表明兩人的所作所爲是不可以被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