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盲盒”被公开出售,是谁成全了“快递耗子”?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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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也有“盲盒”?

日前有媒体报道,有市民反映自己网购偶尔会收不到快递,因为都是些价格不高的小物件,所以没去深究。一次不经意间,她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现,有卖家出售“快递盲盒”。价格从10元到30元不等,可随机开出美妆、食品、服饰鞋帽等。卖家强调,开出什么全凭运气,但物超所值。

而在“快递盲盒”来源上,卖家说法跟记者调查结果大相径庭:卖家说,所售“快递盲盒”是无人认领的弃件;记者买到很多“弃件”后发现,包装上的买主信息都很清晰,且大多能联系上,只需一个电话就物归原主了。这难免让人怀疑,网售的“无主快递盲盒”是不是某些快递员、某些代收点恶意截留后卖钱?

退一步说,就算有些快递真成了无主件,快递员、快递公司、代收点都无权处置,而应按邮递业法规、民法原则处理。

按理说,找不到收件人的情况下,快递件应该返还寄件人,投递人没有处置无主邮件的权利,否则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若是代签收,然后私自处分、据为已有,那更是涉嫌偷窃了。

网售“快递盲盒”若连收件人个人信息一块出售,就更叫人细思恐极,这等于说,收件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等被全裸了,哪里仅仅是“损失些小物件”那么简单。

最叫人担心的问题还是,售卖“快递盲盒”会不会发展成为又一种黑产?某些快递员、代收点截留隐匿小物件,是占小便宜心理作祟,可如果这种占小便宜的事屡屡得手,日久累积成大便宜,不少“丢失快件”的客户因价格不高而不深究,某些人的贼胆恐怕会越来越大。

对于不法现象,我们常说要打早打小。而售卖“快递盲盒”这种事,就该早点打。这里面,客户确实有必要提高维权意识,勿以损失小而弃之,勿以恶小而纵之——要知道,损失个把快件事小,但个人信息被拿到网上一起售卖,就有可能给自己埋下雷。

更重要的防控环节,还是在快递公司。如果快递公司能对每次客户查询都能认真对待,查实恶意截留行为后能严肃处理,对某些行为不端的人自会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快递盲盒”既然已明目张胆地在网上售卖,实际上无异于一种自我举报,加上有媒体采访证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执法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对于涉嫌盗窃、销赃的人,还有必要依法严惩。

不仅如此,对疏于监管的快递公司,也应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该罚的罚、该吊销经营许可证的,也不能手软。只有严管严罚,才能维护客户利益,净化快递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