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受贿罪等,延长石油原董事长沈浩、陕西燃气原董事长郝晓晨被逮捕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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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家能源公司原“一把手”身陷囹圄。

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依法决定逮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延长石油)原党委书记、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沈浩,以及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燃气)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沈浩涉嫌受贿一案,已经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沈浩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沈浩现年68岁,江苏常州人,自工作以来长期从业于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行业。

2004年1月-2006年9月,沈浩担任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6年9月-2007年3月,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7年-2017年,沈浩掌舵延长石油整整十年,担任延长石油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曾兼任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延长石油被称为国内第“四桶油”,隶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加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石油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技术研发等。2019年,该公司位列《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第263位。

2017年6月,沈浩从延长石油党委书记一职退休。

3月4日,陕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沈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沈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陕西纪委监委称,沈浩贪欲膨胀,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心无敬畏,目无法纪,以权谋私,靠企吃企,利用担任国企“一把手”之机大搞权钱交易。

依据有关规定,沈浩被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发布消息称,陕西燃气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郝晓晨作出逮捕决定。

郝晓晨是陕西延川人,现年60岁,1981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就业于油气行业,曾就职于长庆油田、中原石油勘探局。

1993年,郝晓晨进入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工贸公司,履任工贸公司经理,并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指挥部物资部部长等职务。

1999年-2007年,郝晓晨先后任职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兼任汉中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2011年,郝晓晨成为陕西燃气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2017年1月,担任陕西燃气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陕西燃气是由陕西省国资委会出资设立的省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与销售;输气管网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等,是陕西省燃气产业专业化投资运营主体。

2019年7月,郝晓晨被免去陕西燃气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2019年9月,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3月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称,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郝晓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郝晓晨违反政治纪律,通过利益输送捞取政治资本,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査,隐匿证据,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等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等。

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出,郝晓晨政治品行低劣,为谋求仕途,热衷于站队进圈,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投机钻营,挖空心思逃避监督,靠企吃企、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掌握的国家垄断性资源攫取巨额利益,肆意践踏法纪。

依据有关规定,郝晓晨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建议撤销郝晓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下附沈浩简历

沈浩,男,汉族,1952年4月生,江苏常州人,研究生学历,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12—1970.10 铜川下乡插队劳动;

1970.10—1975.12 铜川矿务局东坡矿工人;

1975.12—1986.06 铜川矿务局电器实验室实验员;

1986.06—1988.01 铜川矿务局供电所所长(其间:1981年9月至1986年12月在西安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学习);

1988.01—1993.04 铜川矿务局动力处副处长、机电公司副经理、供电所所长;

1993.04—1994.06 铜川矿务局动力处处长、机电公司经理;

1994.06—1996.11 铜川矿务局多经公司总经理;

1996.11—1997.08 铜川矿务局副局长兼多经公司总经理;

1997.08—1998.02 铜川矿务局局长;

1998.02—2001.05 铜川市委常委、铜川矿务局局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理论与管理专业研究专业学习;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1.05—2001.10 中共铜川市委常委;

2001.10—2003.02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3.02—2004.01 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陕西省彬长矿区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

2004.01—2006.09 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6.09—2007.03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

2007.03—2012.07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07—2015.04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5.04—2017.6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6月退休。

下附郝晓晨简历

郝晓晨,曾用名郝延安,男,汉族,1960年4月生,陕西延川人,研究生文化程度,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1981.07 长庆油田陕西石油技工学校地质专业学习;

1981.07—1983.07 长庆油田勘探局试采一部指挥部团委、第一勘探开发指挥部试油大队、钻井一部32180钻井队技术员;

1983.07—1993.06 中原石油勘探局试油处、试采公司技术员,采油六厂试油队生产组长,机修站、修保大队工程师,机动科副科长,机运大队党委委员、第一副大队长兼任汽车修造厂厂长;

1993.06—1999.08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工贸公司经理,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指挥部物资部部长、指挥助理;

1999.08—2001.03 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

2001.03—2003.02 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3.02—2005.10 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5.10—2007.0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7.08—2011.1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汉中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10—2012.07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汉中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07—2014.04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4.04—2017.01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01—2019.07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18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系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9年7月,被免去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9年9月,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