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觀察| 從“情婦合同”看陸港融合下廉潔挑戰

亞太日報

text

亞太日報25日香港報導,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落馬一案,引發外媒對中國企業高層“情婦商業廣泛關注。

英國《金融時報》4月24日報導說,中國的反腐敗當局目前正在對中國華潤集團所涉及的“情婦商業交易展開調查。

中國國有大型企業華潤集團的董事長宋林上周被中紀委調查人員扣押。過去五年中,華潤集團將自身的多個投行交易項目,交給了據稱是董事長的情婦所在的機構。

《金融時報》報導指,來自Dealogic金融服務資訊的資料顯示,從2009到2012年,在華潤集團及其多家分支機搆所進行的收購和資本市場活動當中,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一直是最重要的顧問機構之一。這段時間恰好與楊麗娟在瑞士信貸工作的時期重合。楊麗娟使用的另一個名字是Helen Yang,據稱她長期以來一直是華潤集團已被免職的董事長宋林的情婦。

但Dealogic的記錄顯示,從2012年楊麗娟離開瑞士信貸加入瑞銀(UBS)開始,瑞士信貸就沒有在華潤集團的任何一項交易中擔任顧問。

而在楊麗娟加盟後的兩年中,瑞銀在與華潤集團有關的兩項大規模債券發售交易中擔任聯合簿記管理人,並在華潤集團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兩項公開市場收購交易中擔任主要顧問。

《金融時報》引述揭發宋林腐敗行為的中國記者王文志的話說,宋林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讓楊麗娟受雇於瑞士銀行。

宋林案的曝光,讓人們瞭解到國企官員和香港投行之間還能以情婦作為利益輸送“紐帶。而此前人所共知的“紐帶是“高官子女。

香港投行雇傭關係戶由來已久

去年8月,來自紐約時報的一則報導將美國投行雇傭高官子女一事推至風口浪尖。

據《華爾街日報》之前報導,香港投行雇傭“官二代或者中國高級政府官員親戚的做法由來已久,曾創下香港市場最大單IPO的兩家國有銀行——2010年上市的中國農業銀行以及2006年上市的中國工商銀行——通過IPO各募集了220億美元的資金,在這兩單巨量IPO中謀得關鍵一席之地的多家投行們都雇傭了所謂的“官二代。

此前的報導稱,美國當局正在對摩根大通展開受賄調查,以查明其是否通過雇傭中國高官子女而獲得在華從事相關業務的機會,涉及的高官子女包括中國銀監會前副主席、現任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甯之子唐曉甯和原鐵道部運輸局前局長張曙光之女張西希。

《紐約時報》報導指,業內人士提到,香港投行雇傭“官二代或者中國高級政府官員親戚的做法由來已久,投行看重他們對中國金融系統的瞭解以及他們手裡的人脈資源,大部分雇員都在西方接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

熟知《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律師表示,若要認定摩根大通違反該法律,美國政府部門需拿出證據來論證該行在雇傭“官二代時有受賄的意圖,為贏得業務而對海外官員產生了不當的影響。

香港《明報》早前評論指,外資投行通過聘請高官子女,打入中國最難進入的核心圈子,獲取重要商業情報並爭取各項大生意,例如摩根大通僱傭了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之子後,拿到了光大集團多個令人垂涎的項目。對這些官二代來說,投身金融則是輕鬆發快財的最佳途徑。

對此,香港《南華早報》發表評論文章指,“關係的重要性在全世界其他地方也一樣不遑多讓。對銀行來說,招聘中國高官的子女甚至情婦,都不是問題,只要招聘流程並不違反銀行內部的行為準則,受聘者也沒有不當利用自己的人脈為銀行招攬生意,導致違反市場監管法規。

《南華早報》評論文章指, 公眾對這種“關係招聘之所以越來越顧慮,主要是因為對雇主如何處理這類招聘欠缺信任。 報導指,港人信奉法治和機會平等,所以當看到這類敏感招聘可能有問題及有漏洞的報導時,他們自然會問:為什麼這些高官子女甚至情婦能被選中,我卻不能?

香港自由撰稿人張潔平對這種現象評價道,“香港中環的投資銀行金融機構輕而易舉地成了官二代南下或者海歸的集散地、“以廉政公署為代表的廉潔香港受到內地官場腐蝕。

廉潔香港受內地貪腐之風腐蝕?

兩地融合背景下,香港的清廉形象真的受到內地某些官場的貪腐之風腐蝕嗎?

英國廣播公司曾撰文稱,要說亞洲最清廉之地,一數新加坡,二數香港。而自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香港與中國大陸的商貿與民間交流不斷加速,反貪腐合作也日趨頻繁。

2013年,香港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被揭發超額宴請、送禮等事件,至今仍在被廉署調查,根據香港審計署、立法會賬委會及廉署自己披露的數字,湯顯明在出任廉政專員的5年期間,共送出近22萬的禮物,任內近酒水開支便花費20萬,而他率領的35次外訪,合共花費3907612元。

由此,中國腐敗文化是否已入侵香港,成為了深圳河兩岸民眾的共同話題。

中國內地也向香港學習反貪腐。據香港廉政公署資料,除了與內地的檢察機關合作外,廉政公署每年接待大約4000名內地來訪官員、1000名駐港中資機構官員,向他們介紹香港的反腐敗工作。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指,湯顯明事件引發了香港市民對廉政公信力的質疑,而這起弊案正是在陸港官方交流的背景下發生。

香港中文大學的曹景鈞教授認同“陸港融合速度過快,加上中國內地不同地方對廉潔的觀念也不一樣,內地的一些腐敗觀念無可避免會給香港帶來影響。

不過他還說:“這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互相影響。關鍵是我們自己有沒有一個鞏固的基礎,一個‘防火牆’來面對這個問題。

港媒:反腐需兩地監管進一步合作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指,跨境貪污案對香港廉署來說並非新鮮事物。廉署與中國內地檢察機關自1988年起建立“貪污個案協查計畫合作機制,處理過的包括一些內地貪官在香港受賄的案件。

然而對於在港中資高管反腐,港媒有評論指港方的監管仍顯乏力。香港《明報》評論指出,回顧過去多次在港中資高層出事,都是被調回內地,再由內地當局拘捕及執法,反映香港監管機構對調查中資企業的案件,往往處於被動。

報導指出,宋林雖然近日才因為被調查而免職,但早在去年,內地記者李建軍已來香港,先後向廉政公署及港交所舉報及投訴宋林,不過香港的監管機構一直沒有行動,反而是中紀委早得先機。 

《明報》還援引更多案例,如前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劉金寶及前光大集團(香港)董事長朱小華,兩者都涉嫌在香港貪污,但二人都是被調回內地,再被內地執法人員拘捕及判刑。宋林亦同樣是被調回深圳,再被帶走調查。

《明報》援引律師分析指,華潤集團總部設在香港, 內地當局若要蒐證,需要知會香港警方,所以內地當局有可能已得到廉署或香港警方的協助。關於香港當局的調查工作較被動,有分析指出,香港受地域和內地法制所限,可能較難獲得中資機構的資料。 不過,黃國桐指出,理論上如果需要,內地當局會協助香港執法人員進行調查,不過若涉案人士在內地被捕,內地有權不引渡其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