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對逾期滯留加大處罰 中國駐泰使館發佈提示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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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李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24日發佈提示說,由於自2016年3月20日起,泰國移民總局將對合法入境泰國但逾期滯留的外國人加大處罰力度,因而提醒在泰中國公民切勿逾期滯留。

據瞭解,泰國移民總局出臺的新規定,不僅將對逾期滯留的外國人給予每日500泰銖(約合15.4美元)、總額最高不超過2萬泰銖(約合614美元)的罰款,還將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附加懲罰措施。

根據規定,若當事人主動向移民局自首,逾期90天至1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禁止入境;逾期1年至3年者,自出境之日起3年內禁止入境;逾期3年至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內禁止入境;逾期超過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內禁止入境。

若當事人未自首而被移民局抓獲,逾期1年以下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內禁止入境;逾期1年以上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內禁止入境。

對於逾期滯留、離開泰國時未滿18周歲的外國人,僅將被處予罰款,而免於其他附加處罰。

中國駐泰大使館提醒來泰中國公民注意泰方上述規定,切勿逾期滯留,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