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負責驗證2020年東京奧運會和殘奧會籌辦工作的東京都調查小組日前估算奧運總經費可能超過3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970億元)。這一數字是2013年1月申奧階段向國際奧委會(IOC)提交文件所記載的7340億日元的4倍多,引起了很大波瀾。不過現已查明該經費並非單純增多,而是申奧文件中未寫入的必要經費較多。不展示整體費用情況便決定舉辦城市的申奧程序暴露出了問題,已出現要求追究IOC責任的呼聲。
調查小組與東京奧組委9月29日公佈的資料顯示,詳細說明舉辦計劃的東京申奧文件中基本沒有寫入將由東京都和日本政府承擔的警備和交通運輸等費用。此外根據IOC的要求,設施建設費中僅計入了主體建築施工費,設計及用於撤除設備的費用等均未記載。
2012年倫敦奧運會的最終總經費增加至2.1萬億日元。其申奧文件中的記載金額為7500億日元,沒有包括行政負擔的警備和交通運輸等費用,而實際上該費用高達9500億日元。
東京都彙總申奧文件時,倫敦奧運會已經閉幕。難道不能以倫敦的例子為參考,預測總經費大致情況並向國民公示嗎?作為東京都政府職員參與2016年申奧的鈴木知幸指出:“(需要上萬億日元資金的情況)東京都和申奧委員會理應是知道的。”
不過,總經費增至申奧文件金額的數倍,在日本政府、東京都和申奧委都未作充分說明的情況下,東京於2013年9月獲得奧運舉辦權。其後,組委會主席森喜朗稱“經費或將超過2萬億日元”,前東京都知事舛添要一表示“大概需要3萬億日元”。但是,組委會等未就此作詳細說明,結果給人造成費用不斷膨脹的印象。
另一方面,參與東京奧運籌辦工作的相關人士稱“IOC知道幾千億日元無法舉辦奧運”,指出申奧文件存在不寫明總經費的結構性問題。“不僅是東京,任何一個城市申奧成功後都遭到輿論和議會的嚴厲追究,被問費用為何會增加這麼多。”該相關人士主張有必要進行糾正,例如IOC應要求申奧城市提供更接近實際情況的金額等。
(共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