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王永明涉黑案”因公诉人李书耀涉嫌索贿而备受关注。
2020年7月27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微信公号披露称,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李书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日,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发布通告称,被告人王永明等十二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该院审判。
“纪委监委此次开始对李书耀审查调查,最积极的意义在于促成了该案变更管辖。”7月28日,王永明的辩护律师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
据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此前披露的信息,2019年4月4日,当地警方将王永明等人抓捕归案,4月10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永明等8人决定逮捕。随后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13个罪名,对王永明等12人移送起诉。
据媒体报道,7月11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永明涉黑案时,王永明的辩护律师袭祥栋在法庭当场举报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元,并请求播放录音证据,后被合议庭制止。该案由此受到法律界广泛关注。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文章称,近日该院已两次召开党组会,深入分析“王永明涉黑案”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其中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起诉书出现多处错漏,诉讼监督不规范、不严格。“检察官李书耀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严重损害司法公信,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文章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包头市检察机关要针对案件办理中暴露出来的执法司法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刻剖析反思,认真吸取教训,严肃执纪问责。
“在新的公诉机关确定承办人后,辩护律师将在庭审时发表无罪辩护意见。”上述王永明涉黑案辩护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