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 | 在美国,这个问题犹如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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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对于美国最高法院来说,围绕堕胎的争论永远无法停止。

据彭博社报道,最近美国又对堕胎药米非司酮展开了论战。在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时,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表示,这项裁决将把堕胎问题交还给美国人选举出来的代表。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则表示,法院必须严格保持中立,不能对美国所有人颁布反堕胎或支持堕胎的政策。

最近,为了表示对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2000年批准的米非司酮的反对,反堕胎组织向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前任总统特朗普任命的美国地区法官马修·卡克斯马克暂停了对这种药物的批准,并从上级法院也获得暂停批准,然而制药商提出了异议。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小组计划将加快审理制药商上诉,暂定于5月17日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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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堕胎人士说,1873年的联邦法律《科姆斯托克法案》禁止邮寄终止妊娠的药物,即使在这些药物完全合法的州也是如此。拜登政府认为,这项法律长期以来被理解为只适用于非法堕胎的药物。还有支持堕胎的人说:“我猜,第五巡回法院会在《科姆斯托克法案》的基础上写一封长长的文书,为未来的反堕胎律师做准备。”

此外,更多的争论还是源于各州施加的限制,包括爱达荷州的一项新法律,该法律规定帮助未成年人在另一个州堕胎为刑事犯罪。有人批评这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旅行权,但这项法律仍然存在。而且最高法院还会面临更复杂的问题,包括当母亲的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胁时,不允许堕胎的州将会怎样治疗孕妇。

有专家称:“在以往的判决中,多数人模棱两可的措辞似乎是有意让最高法院退出堕胎战争。但德克萨斯州药物堕胎案对妇女健康的巨大影响,以及堕胎问题本身的斗争,又注定最高法院拉会参与进来。”

(来源:亚太日报 AP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