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在欧洲的避税行为,正在引发当地商业机构的更多聚焦。
1月2日,荷兰商会(Dutch Chamber of Commerce)公布在网上的公司文件中披露,2016年,谷歌避了37亿美元的税,方法是将159亿欧元(约192亿美元)的收入在爱尔兰、荷兰和百慕大之间转移。
据彭博社1月3日报道,2016年,谷歌转移到百慕大壳公司的资金比2015年高出7%。
彭博社报道中介绍,谷歌使用了双重避税结构,从而让自己大部分的海外利润免于缴税,这种方法叫做“双层爱尔兰”和“荷兰三明治”。
首先,谷歌爱尔兰子公司Google Ireland Ltd收集了谷歌大部分国际广告收入之后,将这些收入转移到谷歌的荷兰子公司Google Netherlands Holdings BV。
这家荷兰公司没有员工。钱转入后,会再次转移到谷歌的另一家爱尔兰子公司Google Ireland Holdings Unlimited,这家公司注册在爱尔兰,实际地址在百慕大,该公司能够在美国之外的地区认证谷歌的知识产权。
科技网站The Verge在1月2日的报道中称,谷歌的百慕大壳公司可以认证谷歌的知识产权,并最终将之申报为收入。而百慕大被称为“避税天堂”,那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0。
彭博社报道中还提到,谷歌的新加坡子公司也具有类似的避税作用,主要负责收集公司大部分在亚太地区的收入。
谷歌的发言人对此在声明中称,“我们足额缴税,并遵守每个有谷歌业务的国家的税法。我们会继续致力于帮助互联网生态系统的成长。”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欧盟一直在想办法打击美国科技公司利用欧洲税法漏洞的行为,让它们在欧盟能多缴税。
据彭博社2017年7月报道,法国监管部门曾起诉谷歌的爱尔兰子公司接收了公司在法国的广告销售收入,从法国逃税11.2亿欧元。该案最终以谷歌胜利,法院撤诉而告终。
2017年12月,欧盟委员会要求苹果公司补足在爱尔兰所欠的154亿美元税款,爱尔兰虽然不想要,但只得先以托管账户接收,并向欧盟法院提出了上诉。
除欧盟之外,美国2017年12月进行的特朗普税改,可能也会让跨国科技公司的一部分收入回到美国纳税。
据彭博社报道介绍,一直以来,美国公司都希望让它们的海外收入留在海外,直到利润转回美国之后再向美国缴税。但2018年后,特朗普税改要求跨国公司把累积的海外收入按照以下两种税率一次性纳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税率15%,非流动资产税率8%。
此类纳税属于强制性,不可避免。不过,企业有10年期限来完成纳税。据高盛估计,美国企业的海外留存收入达到3.1万亿美元。
此外,税改方案拟对美国企业的高收入海外分公司,增设10%的税项。
彭博社的报道中称,根据谷歌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材料,截至2016年底,谷歌在海外有607亿美元没有给美国缴税过所得税或“外国预扣所得税”。
(来源:澎湃新闻)